想請問 這樣被闖紅燈的車撞 我有肇責嗎

ykd521 wrote:
如果你只看道路交通管...(恕刪)

警察所說,無法凌駕法律之上,法律只有規定行經無號誌路口和行經斑馬線需減速,有號誌路口是可以不減速的!!

ykd521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恕刪)


自稱車速在30公里/小時之間,所在車道的視野並無受限,依常理您應該在安全距離外就可以發現對方的車輛在轉彎,如果您未超速的話應該是可以停下來或者是避開碰撞的。

因此,警方只能在肇事因素項目上面記載您『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但無實證可證明超速。


請問有防禦性閃避,還是被撞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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