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b wrote:
不是受壓力不能提供,而是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的之後的證物在判決前都不能公開
警察應該有去調店家的監視器了,除非...
很抱歉
依照台灣法律 , 店家有權可以不提供
ipodmac1996 wrote:
拜託停下來好不好,我不想每天在國外看到的都是同一類的新聞。
我深深的為那個被打到已經殘廢的司機深感歉意,也為他的家屬感到很抱歉,
我更是反對友奇隆輝用暴力的手法,
但是要仔細想一想,這些網友啊,媒體啊,對這則事件跟蹤的程度也太誇張了吧,我之前看到一大堆比這個事件來的令人髮指的像是奸殺案,黑道勒索簽本票啦.......等個是在蘋果頭條的新聞都沒有引起這麼多的討論。
最嚴重的是網友們都在各個網站上的留言有些實在是太嚴重了,
比如說叫他退出演藝圈去拍色情片啦,叫他去死啦,我覺得最嚴重的就是把他的名字改成川島垃圾袋,這非常的污辱人,這個已經是網路灞陵了啦。
他們四人的行為的卻是令人噓聲,加上他們的言證跟事實不符罪加一等,但是要想一想,他們喝得爛醉了,他們真的記得嗎?就算是,他們記得”完整“全部的經過嗎?我希望在台灣的各位,包括媒體,戰友,宅神,請重新用心思考這件事情,然後保持客觀的角度,不要以偏激和激進的態度去評論,不要誰幫這三個講話就把他們講的好像做了什麼滔天大罪,更不要作出人身攻擊,雖然我也沒有做到,但是這件事情讓我深深的領悟到要客觀,對事不對人,不要做人身攻擊,在這邊希望各位可以這樣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