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說是我的錯?真的嗎?


r88546011 wrote:
當時前方小發財車的確是已經停好
我因為要右轉的關係
所以切到了小發財車的右方,導致三台並排
(這部分可能是我的問題,因為我要右轉,又擔心右邊留太大位置會有其他車或摩托車,導致我轉彎時候會有機會與其他車交會,所以才會靠到最右邊去)


我不是警察,我也覺得應該要送交裁所裁決,
我只是好奇上方所描述的狀況是否已經違規了?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地上沒有劃慢車道實線
導致右側車道可以容納兩台車
行進間很容易發生事故
標線設計不良
警察只是第三方記錄車禍發生後的現場證據而已
或許他是講自己的意見
但是車禍肇事責任
還是要送專業的車禍鑑定委員會來鑑定
以釐清肇事責任

所以警察講的話,根本沒意義

樓主不用太在意所謂"警方初步判斷" 沒有任何效力
但是現場的初步判斷是有意義的 可以免去當事人無謂的訴訟 也不用浪費國家資源
當事人不服 或者保險公司不服(通常不會 因為承辦人都很懶)
就是走事故鑑定上民事簡易庭
而一個月後的"警方初步判定書"完全是參考 是給保險工會看的
"交通事故鑑定結果"才有法律效力 但是也不能抵觸法官的判決
因為沒有牽涉到刑事責任 沒有人會怕 所以大部分的肇事者都會耍賴
不服 建議直接遞狀打民事官司

回到樓主的情況
依當地的交通標線只有兩線道 外側車道可直行或右轉
樓主並行於外車車道車輛外側 明顯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 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但是違規未必會造成事故 所以事故肇責不是單以有沒有違規而論
譬如你沒戴安全帽騎車被闖紅燈的汽車撞 雖然沒戴安全帽違規 除非是頭部外傷
否則肇責是對方全負的
樓主的肇責關鍵在撞擊方式 這個可以看影片或者車身傷痕方向來判斷
如果是樓主車頭去撞擊對方車身 那樓主要負全責
理由=> 違規並行搶道, 並未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是對方轉彎時車身去擦撞樓主車頭 那雙方都有責任
樓主=> 違規並行
對方=> 未保持安全距離
至於肇責通常是五五 或者是三七分
樓主既然有保險 那就不用管了
保險公司不是當場估價賠對方(如果有求償啦) 就是等警方初步判定書再決定

小弟剛打完一模一樣的官司 只是我是貨車的角色
對方是搶道的"垃圾計程車"=>負擔全部肇責!!!



就當學經驗

1.筆錄重初供 , 警察現場繪圖或詢問雙方畫押就是筆錄的一部分 , 只要宥任何疑異你可以不要簽名 , 要求修改到符合現場狀況為止 , 我曾經要求一個想偷懶的員警逐字照我所陳述的字句寫入 , 雖然他很不爽 , 但這是你的權利 , 但也請不要亂唬爛

2.行車紀錄器就就是證據的一部份 , 警察不能因為現場沒有器材播放而拒絕採用 , 你可以要求回到隊上請他播放出來 , 如果他拒絕採用 , 造成你全易上的損失 , 你可以提出申訴

3.警察在現場無不是講對錯問題 , 他的責任是忠實記錄後 , 交由裁決單位裁判 , 通常看到兩車是前後撞都是直接說後車錯 , 會直接叫你和解的 , 事因為這樣他會去免建案 , 省事
樓主
你沒錯
雙方進入路口時
你在你的線道
對方因為搶快後輪差導致差撞到你的側邊
不用怕
行車紀錄器錄的明明白白
加油
Lacuna0517
你的回覆看起來是和我一樣有切身之痛
所以從你的說明來看
我與他車併行於同一車道,是違規行為,這點要好好記住了
但我想請教一下
並行時是以哪台為主?是先到的那台嗎?若當時我先到的話,但我靠邊(我說過了,我擔心右轉時右方會有車輛,容易危險,我都會盡量靠右),小發財車與我並行,是在中間,那我也算違規嗎?
並且此路段車道畫這麼大,是不是有引人違規的狀況?
另外撞擊的狀況是
郵務車的右後側邊撞到我的左前側邊
撞到前我已踩煞車
真要算的話,是貨車A上來的
不過郵務車真的硬
而且他是有一個突出綁繩子的機構撞到我的
所以它毫髮無傷,我的則是脫漆、板金凹
真要賠的話
郵務車沒甚麼狀況的
反倒是我的會花比較多錢

lacuna0517 wrote:
樓主不用太在意所謂"...(恕刪)

r88546011 wrote:
今早一看,回覆已經到...(恕刪)


1. 他是後車 你是前車 你並沒有錯

2. 如果你要右轉 那他也要右轉的話 那就是超車了 所以是他超車不當 是他的錯

3. 雙方都有保險的話.... 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了....

警察說的話 不一定是對的......... 特別是台灣的警察 =.="
兩車併行於同一車道,發生車身擦撞還是要看路權誰比較大,樓主說不定路權還比較小!
臺灣人還是有這種警察是老大的老觀念

一般車禍警察的權責就是忠實作筆錄啦
對或錯或是和不和解
哪個警察敢插嘴
就叫那位警察主管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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