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bear0416 wrote:
policebear0416 wrote:
樓主能提供再更之前的行車紀錄嗎??
因為這是兩線道...
但是確並排停了一臺自大客+兩臺自小客車...
很明顯外側慢車道上有兩臺自小客車並停在同一車道上...
而且畫面中樓主非常的緊靠道路右側...
兩種情況
第一種:
樓主非常的緊靠右側...
感覺像是後來才並停上來的第三臺...
如果是這樣的話...
郵務車在他的慢車道上行駛跟著前車...
這樣樓主比較像是從道路右側起步切進來的...
郵務車路權大...
樓主過失較大
第二種:
如果是樓主先停在紅綠燈下..
發財車才硬插中間停進去...
郵務車也才跟著停...
那我覺得樓主過失較小...
但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覺得樓主開車觀念好像有點怪...
停紅綠燈時喜歡緊靠車道右側...
你有考慮過..像這樣最右側的慢車道(旁邊沒有機車道)...
你完全靠右側停在紅綠燈下..
是不是擋住了後面的機車停在專用機車停等區..
而且你緊靠右側且慢慢前進...
這樣會讓中間並停的車...
感覺你是要讓他先行...
還沒看大家的評論..
我看完影片後自己的感覺...
僅供參考...
警察不該有先入為主的觀念是沒錯...
但是樓上共幾十樓的人都沒發現...
樓主的車子在那一慢車道內是有兩臺自小客並排的嗎??
而且樓主是快緊靠道路右側的那一臺...
所以再討論都沒用...也不需要吵了...
等樓主把停車之前的行車紀錄放出來才知道誰對誰錯了...(恕刪)
只以畫面去判斷會讓人迷失...
還要考慮現場道路...
這是兩線道...
確並排停了一臺自大客+兩臺自小客車...
外側慢車道內有兩臺自小客車並停在同一車道上...
畫面中樓主的車完全緊靠道路右側...
感覺上樓主像是後面硬插隊進來並排在同一車道的...
樓主又不願提供停車之前的影片...
郵務車跟著發財車走在外側車道要走圓環...
並不是一堆人說的中線車道右轉...
實際上樓主停車跟行走的位置就錯了...
並沒有樓主可以停等紅燈的第三線道...
我是一隻專掃垃圾的北極熊
r88546011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我把影片...(恕刪)
哇~~右邊是我的母校耶~~好懷念的地方啊~~抱歉!!離題~~

樓主有送鑑定嗎?如果有送的話,
個人覺得應該是雙方「未保安間」,各打50大板!!
然後罰單各一張~~

有板友提到,「左方未讓右方」,不是這樣用滴~~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左方路口車輛未禮讓右方路口車輛」,
據說是學習「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左方船隻禮讓右方船隻」~~
樓主也不能算是起步車輛,除非是他是路邊停車要起駛~
超車不當...有點難介定,
因為畫面中看不出來郵務車開始的位置是跟樓主併行還是在後方...

另外也別說警察算什麼了,因為初步鑑定單位是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
還是由警察單位來判...
裁決所是不負責鑑定事故的,是裁決罰單的單位,決定你的罰單該罰多少錢!!
如果對交通大隊的鑑定不服,可以到車鑑會申請再鑑定,
但是要自費~~好像是3000元~~
r88546011 wrote:
Lacuna0517
你的回覆看起來是和我一樣有切身之痛
所以從你的說明來看
我與他車併行於同一車道,是違規行為,這點要好好記住了
但我想請教一下
並行時是以哪台為主?是先到的那台嗎?若當時我先到的話,但我靠邊(我說過了,我擔心右轉時右方會有車輛,容易危險,我都會盡量靠右),小發財車與我並行,是在中間,那我也算違規嗎?
並且此路段車道畫這麼大,是不是有引人違規的狀況?
另外撞擊的狀況是
郵務車的右後側邊撞到我的左前側邊
撞到前我已踩煞車
真要算的話,是貨車A上來的
不過郵務車真的硬
而且他是有一個突出綁繩子的機構撞到我的
所以它毫髮無傷,我的則是脫漆、板金凹
真要賠的話
郵務車沒甚麼狀況的
反倒是我的會花比較多錢
145樓大大的圖實在是太神了 先在這裡獻上敬意
樓主問題的答案其實很清楚
如果樓主先到路口且靠右邊停等紅綠燈 依交通標線來看 樓主有絕對的路權
路權取決於標線、標誌、號誌和條例來決定 能行駛幾輛汽車也不是以路寬決定
不然駕駛人行駛在道路上 怎麼判斷路寬 沒有標準 這是邏輯問題
就算該車道能夠擠進兩輛車並行 單一車道只能行駛一輛汽車 是很明確的
這也是為啥重機是不能在單一車道並駛的 如此才不會違反條例
所以後方的發財車是不允許停等在樓主左側的
起步後 後方的郵務車在單一車道的情況下也無權超車(除非他切換至內側車道)
如果如樓主所描述 該郵務車由後方擦撞樓主車輛 那肇責當然是郵務車全負
因為他違反=>
1. 在單車道並行
2. 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是樓主要確認幾件事
1. 停等紅燈時車輪是否有超過道路邊緣=> 任意駛出道路邊緣(白線, 圖上有)=> 違反條例
2. 是否有打停車燈 => 停車起步需禮讓行進間的車輛
3. 行車記錄器能否證明樓主先行駛至該路口 => 路權關鍵
如果三項都有利於樓主 那肇責就是對方全負了
台灣地小人綢 路權觀念低下 連警察都未必搞的清楚 更何況一般老百姓
上路 就是你爭我奪 怪不得給人看笑話 希望有改善的一天 不用出門提心吊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