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yhilu wrote:我滿想知道如果是一台...(恕刪) 那法律為何要規定保持安全距離!!!就是為了被免緊急煞車造成的追撞問題阿!!!除非前方車輛是蓄意的 ....不然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不要跟人家爭你是對的!!!
這種狀況大都會區真是常常上演!!只能說多上路多注意一點了~~安全車距.預留反應時間是沒錯~~但是台灣真的太擠了~~車輛多的時候安全車距也不一定能空的出來~~馬上就被插了~~你又要減速再退出車距~~然後又被插一台車進來~~唉...前面突然急煞都運氣運氣~~正義發聲大家都會~~但只是沒遇到而已~~當自己遇到還會第一時間~~這樣摸摸鼻子自認錯誤~~拿錢出來賠前車嗎!!只能說防衛駕駛觀念盡量培養了~~上路多注意路況~~別爭先恐後~~能留有反應的時間空間就盡量留以防發生類似狀況了!!
<aggregate>aggregate wrote:遠離三寶才是王道安全車距,基本上是個好笑的名詞而已........(恕刪)不是詛咒你~人有旦夕禍福~假設一個狀況,你的年紀較大的A親人在沒紅綠燈的路口要過馬路,走出路口。B親人騎著車剛好也要過馬路,看到A只好緊急剎車。當時時速50~60偏偏後面有一台砂石車也開50~60,跟在B機車後面,只有一台車的車距。之後有些事情發生了,你這時候還講得出安全車距只是「好笑的名詞」這種話?
阿婆在路上停車,是很不應該但是後方車輛沒保持安全車距,追撞前車,就怪不得別人了這種一條龍的車陣,如果要貼著前車就不能只盯著前車,還要注意更前面的路況有突發狀況,可以做到比前車更早煞車如果自身反應沒這麼快,當然是保持車距才能有更多時間反應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