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oG37S wrote:
這個是兩種不同的行車...(恕刪)
法規內是有包含自用車跟營業車的喔
kaosi1200 wrote:
其實我覺得與其有獎金...(恕刪)
呂小俊 wrote:
我覺得會有很多問題!
如果到偏僻地方,四線道的紅線停車!
雖然紅線是禁止停車~但是方圓幾百公尺都沒停車地方!
臨時停一下,這樣被拍照舉發不是很雖~
為何不要有獎金!
我想是怕失去"人情世故"!
情理法:不影響情況下偶爾放鬆!
法理情:每個人都是檢舉賺獎金,管你在幹嘛,檢舉過了就等錢領~沒過就算了!
被檢舉人,我明明就沒有違規,申訴(浪費時間浪費公帑)!
以上只是小小想法啦~畢竟沒有人是完完全全是遵守法規的!
但是此舉政策執行肯定會讓交通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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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樓的影片,大社地區警察似乎沒什麼作用!
如果有檢舉獎金~我就去南部繞一繞好了~應該可以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