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全民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拿, 你(妳)的看法是什麼?(本人無既定立場,純討論,請勿偏激回文)

這樣很好啊~~
想想

桃園市永安路兩側都併排停車,時間都超過20分鐘以上,警車過去也不會取締

讓民眾賺這種外快,真是造福鄉里~~
潛水中
當然贊成啊...獎金不必太多,獎金只是一種象徵,重要的是讓大家內心都有警惕,當然獎金可以抵稅又更棒了@@

跑山喝咖啡 wrote:
新聞內容內容有提到"...(恕刪)


100%

贊成

很多人好像以為只有闖紅燈、紅線違規停車、蛇行等等才叫違規.

殊不知, 只要你沒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機車被路邊停車害到騎進禁行機車道、
山路大迴轉超過雙黃線、
或是前車緊急煞車導致沒保持安全距離、
或是塞車時, 綠燈變黃燈變紅燈又剛好超過停車線,
這些 "人之常情" 也算是違規.

這樣下來, 恐怕不是全民有錢領,
而是全民被罰到脫褲.



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拿,這一定賺翻了,三十億應該不夠發吧,
以台灣人這麼不守法,不愁抓不到違規的.
國家缺錢, 與其全民加稅, 用這個方法找特定人貢獻, 也不失為一個權宜之計 !

但是重點是國家花錢要有節制跟效率!!
很好呀
太多駕駛人存在僥倖的心態
沒看到警示燈在附近就會隨意的開車騎車或隨意停車
再加上警力明顯不足
不是被調去當高官的人肉盾牌
就是在路口抓兩段式左轉
如果人人皆能檢舉
起碼這些亂七八糟的亂象能減少許多
畢竟不是每個路口都有監視器
有監視器也沒好好維護(或是買低劣品容易壞或影像模糊)
獎金不必多
幾十元到一百元就夠了


小飛俠Eric wrote:
不是因為我太愛違規才...(恕刪)

還有一種情況
在單線雙向的道路上畫有雙黃線
有心人故意在時速50 給你開30
然後放慢速度打右邊方向燈,頓時看請來是要禮讓,讓你先行
但背後卻上網檢舉領舉獎金

相信就是會有這種挖洞給你跳的獎金達人

lhh123 wrote:
還有一種情況在單線雙...(恕刪)


= = ...

這真的很...

我也覺得 警察的事情 就讓警察來解決

不要連他們的飯碗都搶來人民搞

我覺得最好檢舉的 大概是紅燈停白線內

後方汽車只要故意往前停一點 就有辦法搞到人了...
不錯啊,以後大家都專門檢舉,
搞不好收入還不錯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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