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事主提告行車糾紛就拿槍出來,這種人遲早會再嚇人獨眼鬼熊 wrote:只播部分影片..而且也沒說明..只說對方亮槍..這樣的意圖太過於明顯了還不是想利用鄉民的力量..但一碼歸一碼吧..說實在的兩各都有錯..當事人都已經說明了...(恕刪) 是你搞不清楚狀況吧,自己都說一碼歸一碼了行車糾紛頂多罰單(行政罰),公然掏槍是會涉及刑法的就算真有行車糾紛,第一時間檢舉或報警而不是他人行車技巧有錯或礙到你,就掏槍嚇人人的行為難免有大錯或小錯掏槍與行車糾紛相比,哪個錯比較大很明顯了!!
我也沒說你是當事著..我也有備註當事著已經出面說明了貼影片和出來說明的和轉載..或許都不同人..但這是重點?..但這就是媒體..鄉民..不知道前後..只會斷章取義如果涉及公共危險罪了..那這是公訴沒錯..但真相?對我而言.兩各都有錯..但前著?..沒發生車禍都不會有人記得..我不清楚情況?我都說兩各都有錯..你這是在討伐我?公訴是不用提告..就交給法律吧..
難怪事主不敢提告(警方是以社維法送辦,社維法實際是行政罰,稱不上刑法,恐嚇罪才是告訴乃論)開車遇到行車糾紛,被公然掏槍把過程po上網,還要被揣摩及懷疑別有意圖並還要詳密交代前因後果可能有人認為掏槍沒什了不起的吧,不用大驚小怪我個人膽子是很小的,路上遇到有人掏槍可能會嚇得半死台灣治安還真是可怕!壞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好人則要活在恐懼中!!!
bleeza wrote:已經有新聞報導了...(恕刪) 節錄自新聞:「我是一時心血來潮,才下車取瓦斯槍放在右前座,沒有發生行車糾紛。」誰開車開到一半心血來潮去後車廂拿東西...這也凹太大了吧更何況他故意放慢車速且回頭瞪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