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大悟 wrote:為什麼兩車相遇的一刻...(恕刪) 這我倒是不這麼覺得...他一看到我,馬上就是在駕駛座上和我打手勢道歉,所以我強烈懷疑他打從一開始就知道他自己逆向只是為了搶快,想說沒車就快點衝下來
強烈建議政府應該在交流道入口處清楚標明行進方向然後20公尺後裝上這種單向通行的設備,防止民眾誤闖,避免悲劇一再發生損失四條輪胎,總比兩個家庭的破裂好上許多真的不知道已經發生幾次高速公路對撞的嚴重車禍了政府應該要警覺了,如果是單一個案可以說是個人的問題但是如果不是個案,那政府應該就要檢討,不然就該逞處失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