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酒駕撞了...但是路權對方大@@

簡單的說...

酒駕肇禍的人...注定會全盤皆輸了...

罰金可能就會讓他脫褲子了...

如果又致人於受傷...那希望傷者不會讓闖禍的人傾家蕩產才好...
交通裁決大多是一馬歸一馬,你會輸,但上法院之後不一定,有精神和時間的話試試看吧~
恩恩恩0422 wrote:
什麼跟什麼阿!!有路...(恕刪)


看了簡直傻眼

"要不然大家都直走就好了阿"

社會上怎麼會有這種人
路權大,連直走都不行,那是要怎樣? 綠燈的車有禮貌的左看右看,看有沒有人闖紅燈,安全了以後再過?
有雙黃線的大馬路,每當經過別人的車庫,就停下來禮讓別人倒車?

真的是腦筋有問題

will86828 wrote:
我覺得台灣的律法很奇...(恕刪)


大大可能沒注意到這件事要分成兩部分來看
行人突然衝出馬路被撞死

一是交通違規
行人衝出來當然是行人不對
行人要罰...好像6百塊吧!
但是人死了所以不用罰

二是刑法
車撞死人
最少要負過失致失的刑責

一樣人死了
就是駕駛人受傷
行人也不用罰

好啦
和解還是不和解
刑罰差很大

這就是我們通常會看到高額賠償的來源

catjo87 wrote:
如此要說肇事跟酒駕全無關係實在很奇怪.......

台灣法律真是令人無言~~



這個問題就跟無照駕駛的問題是一樣的...

我也很納悶為何已經違反條例還可以跟肇事分開談??那規定考照跟不能酒駕了的意義何在??

真不知何時才會有"官"正視這問題??

han888 wrote:
這個問題就跟無照駕駛...(恕刪)


同意版大的看法~

其實我覺得應該以駕駛權與路權兩個面向來看,

雙方若皆有駕駛權,再來比路權。

無照駕駛本來就無權在道路上行駛,因此應該負完全的肇責才對!

酒駕(超標)也無權駕車,不然為什麼可以用公共危險罪法辦?

路權較大應是雙方都有權駕車的情形之下,才拿來衡量到底誰的過失比例才是!

個人看法,勿戰
樓主提到他已經到對面路口了,若是這樣的話,是否路權仍是屬對方呢?
雖說無號誌的路口,幹線有優先路權,但是否代表是絕對的呢?
也就是若由支線要出來,看到遠方有車,是一定要讓,還是判斷可以通過時、可優先通過?

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有時在尖峰時間,由支線要出來時,
經常會出現車子一部接一部,若真是要等,可能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有時明明看到幹線稍微有些空檔沒車,但一旦車頭稍微開到主線車道,
遠方的汽機車看到後,經常是不旦不減速,反而會加足油門衝過來。
若真的不幸發生事故,肇責還是屬支線車嗎?

因不懂法律專業,順道在此請教。
PC Liao

PC Liao wrote:
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有時在尖峰時間,由支線要出來時,
經常會出現車子一部接一部,若真是要等,可能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就是等到天荒地老

君不見台灣多的是內側禁行機車,外側臨時停車

機車騎士想不走禁行機車,就請乖乖停在臨時停車的車輛後面幾個小時,等到車主開走了再前進

不然就是乖乖繳600元過路費給國家



這就是鬼島法律

lovelpc wrote:
本來就不應該分開談

在信賴原則之下擁有100%路權之直行車輛撞死違規路人本來就不應該受到處罰

台灣交通之所以亂就是因為法律無法保障100%守法的使用者

綠燈直行無違規本來就不應該有任何肇事責任....偏偏鬼島...


因為台灣的法規裡面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規定就打死一票人了!

大呆群 wrote:
酒駕跟肇事一點關係也沒有



怎麼會有這種想法的人???

但感覺也不少人這樣想,

大家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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