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恩0422 wrote:什麼跟什麼阿!!有路...(恕刪) 看了簡直傻眼"要不然大家都直走就好了阿"社會上怎麼會有這種人路權大,連直走都不行,那是要怎樣? 綠燈的車有禮貌的左看右看,看有沒有人闖紅燈,安全了以後再過?有雙黃線的大馬路,每當經過別人的車庫,就停下來禮讓別人倒車?真的是腦筋有問題
will86828 wrote:我覺得台灣的律法很奇...(恕刪) 大大可能沒注意到這件事要分成兩部分來看行人突然衝出馬路被撞死一是交通違規行人衝出來當然是行人不對行人要罰...好像6百塊吧!但是人死了所以不用罰二是刑法車撞死人最少要負過失致失的刑責一樣人死了就是駕駛人受傷行人也不用罰好啦和解還是不和解刑罰差很大這就是我們通常會看到高額賠償的來源
catjo87 wrote:如此要說肇事跟酒駕全無關係實在很奇怪.......台灣法律真是令人無言~~ 這個問題就跟無照駕駛的問題是一樣的...我也很納悶為何已經違反條例還可以跟肇事分開談??那規定考照跟不能酒駕了的意義何在??真不知何時才會有"官"正視這問題??
han888 wrote:這個問題就跟無照駕駛...(恕刪) 同意版大的看法~其實我覺得應該以駕駛權與路權兩個面向來看,雙方若皆有駕駛權,再來比路權。無照駕駛本來就無權在道路上行駛,因此應該負完全的肇責才對!酒駕(超標)也無權駕車,不然為什麼可以用公共危險罪法辦?路權較大應是雙方都有權駕車的情形之下,才拿來衡量到底誰的過失比例才是!個人看法,勿戰
樓主提到他已經到對面路口了,若是這樣的話,是否路權仍是屬對方呢?雖說無號誌的路口,幹線有優先路權,但是否代表是絕對的呢?也就是若由支線要出來,看到遠方有車,是一定要讓,還是判斷可以通過時、可優先通過?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有時在尖峰時間,由支線要出來時,經常會出現車子一部接一部,若真是要等,可能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有時明明看到幹線稍微有些空檔沒車,但一旦車頭稍微開到主線車道,遠方的汽機車看到後,經常是不旦不減速,反而會加足油門衝過來。若真的不幸發生事故,肇責還是屬支線車嗎?因不懂法律專業,順道在此請教。
PC Liao wrote: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有時在尖峰時間,由支線要出來時,經常會出現車子一部接一部,若真是要等,可能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就是等到天荒地老君不見台灣多的是內側禁行機車,外側臨時停車機車騎士想不走禁行機車,就請乖乖停在臨時停車的車輛後面幾個小時,等到車主開走了再前進不然就是乖乖繳600元過路費給國家這就是鬼島法律
lovelpc wrote:本來就不應該分開談在信賴原則之下擁有100%路權之直行車輛撞死違規路人本來就不應該受到處罰台灣交通之所以亂就是因為法律無法保障100%守法的使用者綠燈直行無違規本來就不應該有任何肇事責任....偏偏鬼島... 因為台灣的法規裡面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規定就打死一票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