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shit716 wrote:昨天晚上搭朋友車 在...(恕刪) 能踩剎車就採吧。馬路上很多自以為是的人,何苦跟這些人過不去?命,是自己的,生命不應該浪費在這種事情上面喔。就像那些重型兩顆輪胎的車子一樣,愛上高速公路,就開放阿。反正高速公路都可以開放,那腳踏車、125也可以衝才對。機場跑道也開放吧,不然這樣浪費、可惜。
cowshit716 wrote:昨天晚上搭朋友車 在...(恕刪) 你的責任比較大...轉彎前從頭到尾綠車都在你的前面....你應該要讓......雖然綠車飄移不定....之前在高速公路前面那台也是在同車道飄來飄去...當下立斷跟前車保持距離...沒多久...前面那台就撞車了
行車紀錄器車主本身的問題比較大,事實上根本可以看的出他會走到第二線,不知為什麼車主不願意讓一下?老實說這根本不應該會發生擦撞的,而且我想應該是撞到綠色車的左後門後,跟車太近。而且律車沒有突然急轉的狀況。他一直在前方。沒事讓讓就好,感覺上好像有了行車紀錄器,就不管隨時會發生的狀況! 開車,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遇到怪怪的要快讓快閃為上策,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