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先進初判表分析

類似相同的情形
家人經驗我們是2車 但沒打方向燈
後視鏡發現機車時趕緊煞停沒有完成轉彎動作
撞擊點前葉子板……
最後保險處理陪給機車~自己的車自己修
我也發生跟大大類似的車禍,
一樣是我的汽車要右轉被直行機車擦撞,
但撞擊點在左後方
第一時間先帶傷者送醫檢查傷勢,
好險只有輕微擦傷還有驚嚇,
之後申請初步延判表,
對方未注意前方車況,
我方無發現違規事宜,

我的觀念是,
出了車禍以和為貴,
有傷患先送醫,
財損再根據事證好好談,
若談不攏最後再上調節委員會,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

請問1、2車在初判表的位置如何? 誰是列在第一個?

怎麼看都是汽車肇責較大,無論如何,開車的還是比較吃虧,因為機車騎士看樣子一定有受傷,還是賠錢了事,希望有保險囉~

遠天亦有鳴 wrote:
請問1、2車在初判表...(恕刪)


在三連單跟初判表上,1車機車都是列為第一個。

maxman76 wrote:
在三連單跟初判表上,...(恕刪)


只看初判表是沒有辦法判斷肇事責任的
機車一定說是你轉彎撞到他...
建議既然有煞車痕
先鑑定一下他有沒有超速
如果超速
樓主也比較有立場說話

和解的話
雙方都有責任
最多一人一半吧
如果對方不願意
就只能考慮調解或是進法院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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