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鐵證」失靈

上次檢舉那40部走路肩影片背景音就是警廣
前後四機5長短鏡頭配合時間同步,就是不想讓人有翻盤的藉口
天空另一邊 wrote:用路人交通檢舉是沒獎金(受案單位處理,也


有時跟獎金真的無關,只是看不爽而已
不是說檢舉違規沒有獎金??~~
超淡Seven wrote:
行車記錄器是無辜的,...(恕刪)
我是建議在那限時開放路肩的牌子上裝個時鐘吧,國家裝的時鐘法官應該比較不會有問題
就算行車記錄器時間有誤差也能用這牌子上的鐘來推算時間

taiwan2008 wrote:
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 行車紀錄器如果是使用 GPS的時間
那可算準嗎??.(恕刪)


時間碼要統一很難的。

室內得靠網路時間伺服器可以統一,但室外跑來跑去的只有GPS可以達到統一時間碼。

台灣的法令沒重視這一塊阿~~

當官的喜歡[留一塊]展現[權力]比較滑...

taiwan2008 wrote:
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恕刪)


算不算準,要驗證,不是嘴上說說就算了。

上法庭,一切都靠證據,有足夠證據法官才會理你。

至於怎麼判....就看法條怎麼定.....反正立委制定的法條、修的法條,你知道的,那range是極大的。

超淡Seven wrote:
你不知道私拍都還要放一張報紙,或背景有台灣的電視節目佐證嗎?...(恕刪)

好久沒有看到這種有附日期的照片了
台灣3C Copy → Costdown → Close
行車紀錄器本來就不適合舉發跟精準時間與車速有關的案件

因為你提出的時間跟車速沒有經過校準, 誰知道是真的假的

行車紀錄器可以當鐵證的只有行為方面的案件

例如插入連續車流, 危險駕駛, 闖紅燈...

台灣連利用燈號告知用路人是否可以使用路肩都不會了

你們討論那麼多有什麼作用??

開放路肩的長度一般都不會太長,利用LED燈條顯示紅色綠色

不僅方便用路人辨識,也能讓檢舉人方便拍出辨識違規車輛是否在非開放時間通行

小事都做不好,做啥大事???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信1973 wrote:
我是建議在那限時開放路肩的牌子上裝個時鐘吧,國家裝的時鐘法官應該比較不會有問題
就算行車記錄器時間有誤差也能用這牌子上的鐘來推算時間


其實現在常態開放的路段起始點有開始裝號誌燈了
這也可以達到跟時鐘一樣的效果

問題是這樣不見得有用
因為這類號誌隔一段距離才一個
在中間看不到告示板的地方還是不知道確切時間和是否有開放

只能靠自己裝行車紀錄器自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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