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十號 wrote:就我所知,只有影像本...(恕刪) 所以,行車記錄器影片上的車速應該是不具法律效力。換句話說,如果收到超速罰單,這時當事人申訴舉證說當天影片上(日期時間是衛星抓的)車速顯示我並未違規超速,而且還有GPS軌跡為證。會被採信嗎?該GPS行車記錄器未經國家認證。應該不會!好!既然這樣,行車記錄器影片上加入車速浮水印 就一點用處都沒有了,反而只是徒增困擾,不是嗎?以前述張三、李四的例子,不管是狀況 B (李四影片有車速)或狀況 C (李四影片無車速),可能最後 張三 都需擔負闖紅燈的完全賠償責任。只是 狀況B 影片有車速 可能讓求償過程不是那麼順遂。那麼,你還會選擇讓 車速顯示 在影片上嗎? 值得大家好好深思。
f31850 wrote:所以,行車記錄器影片...(恕刪) 不具法律效力,頂多只是參考(即使真的準確)但我還是習慣有速度浮水印,比較有真實感,當然也不會去關閉它(主觀)有無超速以當時執法單位測量的機器為準,自己的設備不會被採信...
nilkkk wrote:不具法律效力,頂多只...(恕刪) 感謝再一次分享!我最近要更換行車記錄器也做了一些功課,只是不明白某些不錯的機型(算大廠)為何不能讓使用者自由設定是否顯示車速浮水印?反而經緯度所在位置浮水印可以自由設定,莫名其妙,我真是搞不懂。其他機型又不願屈就,一直遲遲無法下手,傷腦筋。
f31850 wrote: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如果...(恕刪) 當然有效力阿法律沒有規定證據必須在影像上直接打上時間日期至於檢舉 只要檢舉人能提供時間地點就成立唯一要注意的是 如果影片上有時間日期 那檢舉檔案上必須一致如果不一樣 就不會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