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lun168 wrote:http://www.baiwan.com.tw/viewboard.asp?articleid=20120310190903&com_ser=1008&Page=1(恕刪) 太恐怖了啦
願死者安息疲勞駕駛是主因這麼晚開車警覺性一定要很高才行防別人也防自己速度當然也是關鍵如果覺得自己反應會比較慢那就應該在外線慢慢開就好板上總是崇尚超速無罪,飆車有理開越快代表性能越好所以遇到任何問題,佔用內車道也好,事故也好超速總是永遠被免責這和談論很多問題,總是依廠牌作唯一標準一樣只能說很感嘆
meridian wrote:其實個人不贊成這種說...(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夜間開車最提神的方式就是找台和自己速率差不多的車友一起開!定速最危險、就算睡飽飽精神再好!視線一片漆黑、過沒多久就開始想神遊
蘋果最新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82257/IssueID/20120311【江煜騏、簡獻宗╱南投報導】國道3號高速公路前晚發生1死6傷連環車禍,台北醫學大學女研究生柯姵汝,搭乘還在當兵的男友開的車要到台南,男友疑疲勞駕駛,在南投路段撞上中央分隔島,接連被兩輛後方來車追撞,起火燃燒,她逃生不及慘遭燒死,男友幸運被路過消防隊員救出,受傷逃過死劫,追撞的2車6人中則有5人受傷。檢警昨相驗,確認柯姵汝(25歲)慘遭燒死,柯女家屬昨不發一語,但柯的男友廖偉成(25歲)後腦頭皮、下唇有撕裂傷,向警方否認疲勞駕駛,也無酒駕,他聲稱:「為閃避前方路面不明異物,才失控肇事!」但警方在現場只發現四處散落的轎車車體碎片,不見可疑的散落物,懷疑他疲勞駕車出意外,將進一步調查車禍原因及責任。警方查出,廖偉成是現役軍人,柯姵汝目前就讀台北醫學大學生醫材料暨組織工程研究所二年級。廖父友人表示,廖偉成與柯姵汝從大學時期交往到現在,兩人感情基礎穩定,已論及婚嫁,沒想到情侶出門卻出意外。撞護欄彈回車道警方調查,前晚11時30分左右,廖偉成駕駛白色福特轎車載女友柯姵汝,南下行經國道3號227.9公里南投市路段,突然失控擦撞中央分隔島護欄,車子彈回內線車道,後方由張姓男子駕駛、載有2人的藍色馬自達轎車來不及反應追撞上,張的車往前滑行30公尺才煞停。緊接著,後方一輛由吳佳玲(33歲)駕駛、載著兩名年幼兒子的白色三菱轎車,再追撞上廖的車,吳女轎車翻覆在內車道,四輪朝天,廖車因禁不起兩次追撞,車子起火燃燒,廖跟女友昏迷在車內。路過消防員救人休假中的水里消防分隊隊員湯中一剛好開車路過,立刻停車救人,發現後方有集集消防分隊的救護車路過,立即攔車,請車上隊員廖裕厚、役男黃信嘉及鳳凰志工陳芳佩停車加入搶救。湯中一表示,因廖男轎車已起火,千鈞一髮之際,他們雖拉出廖男,但「前乘客座的柯女身上衣服、頭髮都已經著火,來不及救她。」廖裕厚事後表示︰「來不及救出柯女,非常遺憾!」追撞另釀成5傷從後追撞的第一輛車上3人,張男幸未受傷,但所載兩名女乘客林秀鳳(32歲)右肩鎖骨骨折、胸部氣胸,阮氏美幸(28歲)左大腿骨折;另輛追撞後翻車的吳姓母子3人,母親吳佳玲胸部疼痛,長子陳智凱(6歲)、次子陳浚睿(4歲)挫傷。夜間行駛高速公路 注意事項˙不要酒後駕車或在行車前服用影響神志的藥物˙勿疲勞駕駛,感覺疲勞先到休息站休息,恢復精神後再上路˙不要任意變換車道,變換車道前應打方向燈˙依速限行車、勿超速,並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注意前方路況,發現有散落物時注意後方來車,在適當時機下躲避資料來源︰國道警察隊第七隊名間分隊
本次車禍外線BMW就是標竿車主,開外線,不要太快也別太慢,維持警覺,萬一事故有路肩可以閃避.其他內線車道三菱開的快又沒注意前方,最離譜,苦主疲勞駕駛,中線前方白車車速過慢(右線有人超過就該換到右線),拍攝者跟白車過近,前燈投影位置太高.
那兩個被網友說的像混混的好心人,是消防隊員!路過消防員救人休假中的水里消防分隊隊員湯中一剛好開車路過,立刻停車救人,發現後方有集集消防分隊的救護車路過,立即攔車,請車上隊員廖裕厚、役男黃信嘉及鳳凰志工陳芳佩停車加入搶救。湯中一表示,因廖男轎車已起火,千鈞一髮之際,他們雖拉出廖男,但「前乘客座的柯女身上衣服、頭髮都已經著火,來不及救她。」廖裕厚事後表示︰「來不及救出柯女,非常遺憾!」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82257/IssueID/20120311
我覺得有人在指責紀錄器的車主"怎麼沒在第一時間下車救人"那些人是不該這樣講!不管是哪種事故發生,只要不是事主,跟現場保持距離一定沒錯從紀錄器看來,在車子急煞之後,除了剛好停在著火車子旁邊之外恰巧也停在火上,如這時候不先後退,保持距離難不成要在上面被火烤?然後自己的車也被火,烤到爆炸?比較好奇的是,救護車真是來的他X的,有夠快另外下救護車的小姐跟先生下了車,站在那裏看是要算觀察事故現場?還是要算站在原地看火燒車?直到下車救人的2位先生,將小孩抱過來,才回神我倒是覺得有點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