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右轉!寄給警方竟然回應是.....


wsctw wrote:
看清楚啦~

我是引lghlion的言回覆他

樓主的行為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我知道啦~我是在給你讚聲啦!!

不然我的內容也不會那麼寫~明顯是贊同樓主的做法的咩~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既然版主都將資料送警方
警察也是人
也已裁決認為這種微罪不用罰

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在車輛稀少時不小心紅燈右轉
遇到警察攔下,只要說句抱歉我沒注意
警察也都認為非惡意大都只是勸說請下次注意一下
也不一定每次都會開單

這樣吧!..

行車紀錄器可以錄下別人違規也會錄下自己違規..
當我們為了維護大眾守法的交通..再剪輯別人的違規事實並舉發PO網時..
若影片中看到自己有紅線臨停或黃線超過3分鐘..紅燈停等區越線..雙白雙黃越線..黃紅燈變換闖紅燈..靜止於馬路的黃格線..上下交流道超速..怠速超過3分鐘..巷道逆向等等各式各樣的違規事項..也該做成資料勇於舉發自己..絕不跳過自己所犯下的錯誤..

這樣裡裡外外都是一套標準..
我比較想知道.如果那台車樓主他老爸開的.樓主會大義滅親嗎?
一定是民意代表的車才會....><"
koji1919 wrote:
要是我是警察我也不會...(恕刪)


其實 , 我覺得這部分比較有道理

行車紀錄器的影片需未經修改才算數

警察可能認為四分割畫面不足以證明就是那台車 , 因為真的有漏洞存在

目前行車紀錄器其實都沒有插入隱藏的浮水印

這我不知道該怎樣形容給各位知道

不是打廣告 , 例如某 3356 的監控系統 , 他們在錄影時可以選擇插入 Tag

不是讓你一般看的見的 ,

而且每種 codec 的作法也不太一樣

例如 MJPEG 是在某幾張 frame 插入

H.264 則是在 Key frame 插入 , 當影片提供給法官做判決的時候

有原廠的軟體可以驗證該影片 clip 並未被修改過 ...

在監控頁很常見 給標案使用 , 至於行車紀錄器 ... 都只是單純看的見的水印 ...

所以如果不是單一畫面拍攝到他有闖紅燈 ... 就有可能認為那是合成的

其實這就是主觀判斷的問題 , 不是再說多攝像頭不好 ... 相關判例我也不能提供

僅提供各位大大參考 ...

請問樓主有下載過rm.mp3嗎?!...
...

既然有幹過違法的事.就不要再做了..

不要有雙重道德標準~

知道嗎?
辦不辦真的是看警察,什麼分隔畫面有疑慮,我親友也收過兩張檢舉的,兩張都分兩格還不是照開,還是列印的,誰都會違規,我認同,但人家檢舉就說管太多,如果大家都這樣放任,那都亂開就好了阿,難怪現在這麼亂,自私的太多,那些說人家管太多,可能被常檢舉吧。
hqtjoan wrote:
經交第五分局查處回復...(恕刪)


為了紅燈右轉,樓主花了這麼多時間上傳影片
重點不再清不清楚,重點是為了這件小事,有沒有意義..

不管是全世界或是台灣這塊小島,每天都在上演紅燈右轉
如果真要抓真的也會忙不完...
不知道是太大小題大作了
還是又想要引起無聊記者的話題呢?

老實說,記者已經夠無聊了,沒事就是好新聞
hqtjoan wrote:
經交第五分局查處回復...(恕刪)


我的也是第五分局 違規事項:逆向和闖紅燈(已經多次,幾乎是每天)

交通警察大隊: 親愛的您好:您於101年6月4日寄給局長信箱的反映事項,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車號1111-SS自小客車(正確車號:車號2222-SS自小客車)於本市北屯區崇德路與崇德十路口交通違規一案,經交本分局第五分局查處並檢核所提供相關影像資料,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逕行舉發在案,並責由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路段交通違規取締,以維護行車安全與交通順暢。 二、若您發現該處仍有交通違規情事,請直接撥打110電話向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反映,本分局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三、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交通、治安提供建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敬上 承辦人:交通警察大隊 警員 聯絡電話:04-23289285 101年6月18日

為保障違規者的權益,我已將車牌改變,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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