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污衊對方『假車禍』
3. 不斷罵對方瘋子,po上網要公幹婦人
4. 只回應對自己有利的回文
事實如何,請樓主報警,警察必定會找出對方婦人
到時兩造雙方一對質,就能還原出現場,以及踹車的原因
我不想再看重頭到尾有個頭文字Du的亂畫圖,一直護航,力戰群雄,到處挑戰別人,只要反對他的都是沒開過車
一副只有他說的是真理似的
請直接找出當事者,誰錯,誰就道歉,這麼簡單罷了!
有小孩的人,不該教小孩『負責任』的態度嗎?
網路論壇是公共的,不是隨便被某人利用,利用完拍拍屁股就閃人
至於大家有眼睛都看的到的部份:行車路線亂開,不斷往右影響機車路權,給小孩下車時亂停車,交通打結
我能不能連署,請樓主太太別出來開車? 台中交通已經夠亂夠擁擠了。
omio wrote:
1. 樓主看完太太的...(恕刪)
都己經是kinect的年代了, 影片+常識決對可以判斷車子的距離位置等資訊,
不然行車記錄器還是拆掉好了, 就算看到了也不確定..
就算跟鑑識有準確度之差, 但總可以拿來思考判斷吧?
當個拒決思考的人, 去指責思考這件事, 當然看起是我舌戰"某群人"?
但我並沒有舌戰某群人, 而是舌戰"某些事"
我在前面也說到最早的行車常往右偏, 習慣不好
但那跟這行車糾紛有直接關連? 那時連機車當事人尚未出現
但不少回應只有看起來怎麼...可能又怎麼...判斷都靠靈感的
但從我發言到現在, 回覆過的有什麼?
逼車? 擦撞? 透視圖不準? 我有那一個沒有回覆自己的理由?
但是光是發現'43秒'的轉頭動作, 就是放到臭酸也沒人回應一下理由?
我想說, 當你說別人看起來在護航之前, 你確定自己的心胸是開放的嗎?
還是純粹的質疑, 其實是拒決思考的最好辦法?
dudance wrote:
都己經是kinect的年代了, 影片+常識決對可以判斷車子的距離位置等資訊,
不然行車記錄器還是拆掉好了, 就算看到了也不確定..
就算跟鑑識有準確度之差, 但總可以拿來思考判斷吧?
這麼專業,那麻煩你"思考判斷"一下,當時各車的間距,道路長度寬度,事故時差...
單位我想用cm,公差就正負10cm就好!
dudance wrote:
當個拒決思考的人, 去指責思考這件事, 當然看起是我舌戰"某群人"?
但我並沒有舌戰某群人, 而是舌戰"某些事"
在我看起來,你的確是沒有在"舌戰某群人",
但好像覺得騎機車的人在汽車附近晃就是意圖製造照假車禍,
似乎有被迫害妄想,光是立場就有所偏頗了,有失客觀了...
dudance wrote:
我在前面也說到最早的行車常往右偏, 習慣不好
但那跟這行車糾紛有直接關連? 那時連機車當事人尚未出現
但不少回應只有看起來怎麼...可能又怎麼...判斷都靠靈感的
你知道嗎?那條是慢車道,就算機車騎在中間也是剛好而已,
影片中駕駛一直靠路肩偏,已經侵犯到騎士的路權了,
敏感一點的人發生行車糾紛,剛好而已,
行車糾紛的時間點,請不要"再"自行想像了,大家都非當事人!!!!!
前幾天有一篇換車道沒注意,侵犯到他人路權,對方下車至後行李箱亮假槍,
請自行爬文!
dudance wrote:
但從我發言到現在, 回覆過的有什麼?
逼車? 擦撞? 透視圖不準? 我有那一個沒有回覆自己的理由?
但是光是發現'43秒'的轉頭動作, 就是放到臭酸也沒人回應一下理由?
你的回覆,都只是自我"假設"而已!!!!
說實話"光是'43秒'的轉頭動作",你都可以當成是假車禍的理由,
那也太瞎了,騎車不能轉頭??
我騎腳踏車在大馬路上,不管左右轉,都會時不時轉一下頭看後方來車,
因為我怕有"青阿掌"冒出來,尤其是計程車或類似駕駛方法,
這樣我應該每天都想製造假車禍了....
dudance wrote:
我想說, 當你說別人看起來在護航之前, 你確定自己的心胸是開放的嗎?
還是純粹的質疑, 其實是拒決思考的最好辦法?
請問要思考什麼,在這裡留言大部分都非專業,
你貿然指控別人意圖假車禍,事實如果只是單純行車糾紛,
請問你要怎麼賠償別人的聲譽???
如果你願意po下你的大名,住址,聯絡方式或是留給站方真實聯絡資料,以示負責...
那我想你盡情暢所欲言,應該也無所謂,成年人對自己言行負責應該是理所當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