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就是違規被抓或檢舉了就認了台灣如果可以檢舉獲得10%獎金,我相信以下狀況就會改善(1)晴天晚上開前後霧燈(2)汽機車尾燈是藍的/綠的/紫的(3)併牌停車(4)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5)紅燈右轉(6)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7)逆向超車以上七種狀況只要在市區繞3分鐘99%都會看到
不長眼 wrote:讚~~檢舉違規是對的...越多人檢舉才會解決台灣的交通亂象先問一句走路肩有沒有違規..有的話就認了.... 去爬爬交通規則再來這邊講大話也不遲qqqeeetttuuuiop wrote:被檢舉的人要懂得感恩非舉手之勞實用心良苦 同上tekken wrote:違規就是違規被抓或檢舉了就認了 一樣
不長眼 wrote:讚~~檢舉違規是對...(恕刪) 謝謝賜教qqqeeetttuuuiop wrote:被檢舉的人要懂得感...(恕刪) 實在真感謝、甘溫tekken wrote:違規就是違規被抓或...(恕刪) 認了、認了
我偶爾也會違規也不喜歡這種方式不過如果一旦被檢舉只能摸摸鼻子認了檢舉沒有獎金還要附上真名這樣的狀況下還願意去檢舉只為了心中的正義感/快感真的是時間很多的人啊違規當然是看當下的狀況所謂前因後果大部份都只是為了找正當的理由而已與其說檢舉答人很多不如說為何警察舉發的交通案件這麼少導致很多人在路上還是存有僥倖心態
zeroray001 wrote:行車紀錄器~~本人也錄過很多違規得車輛,畢竟尚未造成任何車禍,當然本人就睜一隻眼閉一眼,畢竟行車紀錄器~~本人也是利用它來保護自己與保護別人用的,想到有人利用它來當檢舉使用(又不是發生出人命事件),有必要當正義魔人或是利用它來賺錢,這種心態讓人很不恥,將自己的利益建築在別人痛苦上,哪天報應加倍在自己身上時,才來後悔,因果報應~~~現在來的速度很快~~ 交通違規檢舉,罰款是繳給國庫檢舉者一毛錢都不會拿到何來利己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