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99999 wrote:相信很多人同時都擁有汽、機車;小弟也不例外!但是近一年來,愈來愈不敢騎機車了!...(恕刪) 我是不會不敢騎但是會更小心譬如說1. 轉彎起步路口一定做到轉頭2. 路爛車多天雨一定不敢騎快開車變得膽小右轉卻發現右側有機車貼太近我會不太敢轉誰曉得你有沒看到我的方向燈誰曉得會不會我一轉你就黏上來回影片正題就算機車要控訴白色喜美的行為是錯的也不必用自己的生命來證明啊
雖然同屬是機車間擦撞後再波及汽車,但是汽車並排違停妨礙機車行駛亦是事實,除白色被撞汽車外,連同前面同屬並排汽車亦有因違停連帶肇責.機車行駛外側車道因車道遭違停汽車阻礙,而走入中間汽車道遁,而又遇上違停車切入中間車道,未優先禮讓行進中車輛,造成道路形成阻礙,因而造成機車閃避不及發生碰撞,恐怕會是肇事主因,車雖是被撞,但後續恐還要支付賠償機車及罰單的費用.本身已違停在先,而要駛離之時,切入車道前,一定要讓後方行進中車輛優先通過,再進行切入車道,一時疏忽即釀成交事故.
如果我是開車的..我會在車內等, 等到後頭沒車了,有足夠的時間讓我切出去且不會讓後頭的車減速才會切出來因為我知道:(1)我開車的時後最討厭那種不管後頭有沒有車, 執意要出來,認為別人一定得讓它的車.(2)不管機車是否有意/無意撞到我..我一定吃不完兜著走..
之前也有一次同樣的經驗行駛中我打算從外側切往內側後頭有台機車一看到我打方向燈他馬上從我身後加速往內側要超過我結果就是被我A到了車子摔壞了人也受傷了先不論是誰對誰錯有些機車騎士真的把馬路當賽道殊不知肉包鐵的危險性..奉勸騎乘機車時別貪快別違法別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