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回覆的口語講得自己好像是法官一樣你說一碼歸一碼就一碼歸一碼?你哪位?你說的算?你又知道肇責怎分了?可笑....哈哈~~~樓主你的問題只能盡可能的提出對你有利的證據交給法院EX:行車紀錄器or路口監視器, PS:警察筆錄很重要(怎跟警察描述當時狀況要有技巧)未來在法院將有利於你其他的....01上的法官聽聽就好,光聽你的描述不用看圖就知道肇責了比神還厲害咧~~~
PC Liao wrote:樓主提到他已經到對面路口了,若是這樣的話,是否路權仍是屬對方呢?雖說無號誌的路口,幹線有優先路權,但是否代表是絕對的呢?也就是若由支線要出來,看到遠方有車,是一定要讓,還是判斷可以通過時、可優先通過? 您有開過車嗎???
b9022037 wrote:小弟在月初的深夜開車...(恕刪) 路權雖然他比較大但是肇責還會判斷撞擊點,車速等等因素才能決定基本上酒駕就不該開車上路上法院有機會拿的比3成多如果他堅持不願多賠錢,就告下去吧!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判斷對方車速, 對樓主比較有利不然法官只能依現有證據來判, 對樓主比較不利現在他願意賠你3成, 而你不須賠他, 結果還算可以不然如果法官判一半一半雖然他可以賠你5成, 但相對你也要賠他5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