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san wrote:
二樓的解釋法條有問題,所謂的慢車道是屬於標有“機慢車優先”的機車道,那汽車才是除了停車及轉彎外才能行駛,但若是已畫有機車道的道路,在汽車行駛路面也有二線道時,就沒有什麼快慢車道之分,在內側道幾乎都只限汽車行駛(或重機),而中另一條汽車道則是機車和汽車共有路權!
而寫有“機慢車優先”的才是慢車道!
並非那二樓所說,非內線道的都是慢車道....二樓的解釋錯了!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這是你自己的想法還是交通部的說法?
在我看來. 那確實是慢車道呀. 那是10公分的白實線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