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淡Seven wrote:行車記錄器是無辜的,用行車記錄器來檢舉賺獎金的心態比較可議。你不知道私拍都還要放一張報紙,或背景有台灣的電視節目佐證嗎? 行車記錄器來檢舉賺獎金?你住的地方是臺灣嗎?在臺灣 用行車記錄器來檢舉交通違規是沒獎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