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eopower wrote:
馬英九政府依然還是不...(恕刪)
我覺得再怎樣也還是一國之首~~
罵歸罵不爽歸不爽~~該給人的尊重還是要給
所以~~我把"小"改回"英"了
================真正回應您的文章==============
話說~~~在台灣~~~~公平正義這四個字~~~~它只是個名詞~~~永遠也不會是個動詞~~~而且快變形容詞了~~~~~~~
tiway wrote:
親愛的縣民您好:
您於101年7月2日檢舉交通違規,案內「民防總隊」係為熱心公益民眾組成,主要協助警察單位巡守任務,非屬公務人員範疇。
再則,您未提供明確違規時間及地點,實難取締,多次去電向您查證,皆進語音信箱無法與您聯繫,煩請您撥冗告知違規細節,造成您的不便,尚祈見諒。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秘書室 承辦人:姜XX 電話:03-3340574
敬祝 安康
縣長 吳志揚 敬復
『如您還有其他縣政問題、歡迎撥打1999專線洽詢』
THANKS
蠻失望的敷衍式回覆內容
本來期待吳縣長能有不同的作為,結果還是被下屬所蒙蔽了!
理想的處理方式:
1.經依您的來訊經查該貼紙係屬本縣內公益民眾組成之「民防總隊」,主要協助警察單位巡守任務,非屬公務人員範疇。
2.依您提供之資訊,查該車輛之行為實屬不當因其停置於私人之停車場,故無法逕行舉告發,本府已函請該單位要求所屬人員務必遵守各停車場之相關規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