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劣警攔車找碴」新北警員落淚澄清 (警察盤查"意氣風發",怎麼可以哭呢...)

所長事後知道被員警唬爛了,肚爛都來不急,怎麼在會出來放炮。
這個員警亂洩漏個資,怎麼了,新莊分局督察室是睡著了???????

不過也不意外啦,跟歷年新莊分局的嚴重警紀事件比起來算小條的....
我們國家的督察與政風系統本來就是個笑話...呵呵!


1.新莊分局集體索賄案 11 警重判 追繳1824 萬
新莊警分局員警向電玩業者黃春成集團索賄包庇案,共有台北縣11名官警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求處重刑,板橋地方法院昨天宣判,被告11名官警被重判16年到10年4月不等徒刑,法官並罕見併科合計1720萬元罰金,還要追繳沒入收賄不法所得1824萬元。

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合議庭審酌被告前新莊分局一組警員黃明正、警備隊巡佐莊美金、光華所警員石政欽、三重慈福所所長詹學良、海山分局江翠所警員蔡易典、新莊中平所警員鍾享貴、新莊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士通、林口分駐所警員林進福、偵查隊員吳宗峰及偵查隊員張天相、中和國光所警員黃經良等11人擔任人民保母的警察工作,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又黃明正、石政欽、鍾享貴另洩漏臨檢訊息給業者,犯罪後飾詞諉責,依法各判16年到10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2.台北縣新莊分局底下的中平派出所,一名林姓員警,提供線民各式各樣的毒品,趁線民賣毒品給毒蟲的時候,再逮未成年的毒蟲,製造辦案績效;警方從林姓員警的置物櫃裡,搜出各式各樣的毒品,檢方最後諭令,涉嫌持有毒品的林姓員警,以30萬元交保候傳。

3.新莊分局員警涉嫌於轄區釣蝦場酒後滋事,並毀損該釣蝦場大門,案經媒體披露,嚴重影響警風紀甚鉅,時值警政署宣示「靖紀專案」期間,該局為澈底展現整飭風紀決心,秉持「不枉直、不掩飾、不庇縱、不循私」之原則,立即召開人評會迅速查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並調整職務,相關人員經討論決議調整職務。

4.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警備隊員警楊建恕在拘留所值班,一時起貪念,A了涉案被留置的蔡姓婦人一張千元紙鈔,昨天被判刑三年確定。楊建恕不但要坐牢,也丟了警職。 楊建恕觸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的非公用私有財物罪」,這是五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的重罪。依法,貪汙金額五萬元以內可以減刑,如果「情堪憫恕」可再減一次,判刑兩年以下就有機會緩刑。但法官認為楊建恕貪圖小利,觀念嚴重錯誤,損及警察形象,犯後還試圖掩蓋真相,毫無悔悟之心,仍重判三年。

......尚有,google&yahoo可自行查閱。

7712 wrote:
完整版上下集影片影片...(恕刪)


台灣的警察真是的....

讓人無言

抓安全帽好了 不要出來鬧笑話了
哭了?感覺好可憐哦, 大聲讓讓穿著警察制服,感覺很威風耶。

這種警察 應該是看不順眼就亂開單吧~

知道他編號跟名子了 記得記起來

下次被他盤查記得要"錄影""錄音"哦~~~~~
是阿!!!!

如果有覺得車主哪裡有問題一開始就說出來阿!!!

為何一開始用車速過快來講?????

咬不了車主在用其他理由?????

反正就是要找碴囉?????

*我覺得重點在於車主也說明了剛剛發生的經過~~

但是攔車員警氣未消!!!!!
死不認錯,名聲更臭…在台灣認錯,真的很難…由上到下,都是死不認錯,就是要拗到底,

認個錯道歉一下,事情就結束了…非得搞得那麼狼狽嗎

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有錯不改,無恥至極
員警已經打方向燈了,我覺得是車主的不對
因為排氣管四出認定有改裝?
M3本來就四出啊
是沒看過8出的Wish喔XD
而且排氣管外觀本來就可以改
所以,打方向燈飄來飄去就不能按喇叭??
況且,有沒有打方向燈跟按喇叭後被攔下來盤查有關嘛??
去把影片多看幾遍再說

macd wrote:
員警已經打方向燈了,我覺得是車主的不對
我懷疑這樓警界護衛隊..還真多..還有當初..馬總統說人民做頭家(老闆)..那我們繳納稅錢養你們..還真敢大聲說話..還有..你們這些公務警員到底要不要繳納稅錢..
交通安全規則第第92條:
(按鳴喇叭之限制)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 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 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 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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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規定按喇叭的方式了,車主也沒什麼錯的地方。
簡單來說,就是警察惱羞成怒
外加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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