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萬一撞倒,我要負責任嗎?


ccc5949 wrote:
自己也知道A柱會有視...(恕刪)


對對對,你最了不起,任何突發狀況都可以無敵,小弟大力推薦去當交通部長整治一下台灣交通!

saab555000 wrote:
對方不長眼汽車駕駛若...(恕刪)


如果有看到,有人會不減速的嗎? 誰會願意不減速去擦撞找麻煩呢?更何況我的車才剛買,說真的閃都來不及了!

airpenny wrote:
如果有看到,有人會不...(恕刪)


我看她機車常常被撞的樣子,很鎮定往前衝!

clwu5724 wrote:
我看她機車常常被撞的...(恕刪)


感謝大家的指教,小弟說明如下:

1. 行車紀錄器的角度,和人眼看到的真的有很大不同 - 安裝位置比駕駛前面20-30公分且帶廣角,小弟如果有看到能減速,一定會減速,沒人會拿開不到半年的車和機車拼的,且小弟車上有未滿一歲的小孩
2.小弟並沒有超速

看完全留言的感想是建議以後大家把行車紀錄器的位置調到跟駕駛平行,然後廣角取消,不然還是很多人都認為小弟故意不減速 / 不閃那台機車的
拜託您了

一定要檢舉阿婆
這種禍害不給她教訓
哪天害到的又是另外2個家庭

盡管放心,就信任原則和路權的說法上來看

樓主您是0肇責的,甚至的確可以請求賠償。


不過看起來車速有點快,

要是有超速的話,就應當也付部份責任,

不過還是一句老話,人平安沒事最重要。

要是真有什麼,您也沒心情在這聊天打字了。
照您的理論不就都沒有意外了
一般人要是看到也早就減速了吧, 肯定是有死角, 還是路上這樣騎車叫常態
什麼叫都不看後面的哦?回這種文的人開車是往前看還是往後看?
後面的確是應該時不時注意一下,但是誰敢說在你往前看的同時又不會沒有這種白目從逆向過來?

樓主你也有錯,有錯的地方就是沒有趕快檢舉,給這種自以為大家都要讓他,都要注意的人一個教訓
還是先去警察局備案吧!!
不然她回家後,婦人的家人缺錢要告你.
台灣的法官很腦X的,要先保護自己
不過還好版大沒事~
你應該當下報警~~
不應該離開現場然後在去備案~這樣沒用的~~我吃過這種悶虧~~
派出所會跟你說這是自述案件,後續自己處理~自己跟保險公司連絡看保險公司要不要幫你處理~
你最多可以檢舉她違規而已~~保桿的話~自己想辦法吧~

Kisd wrote:
因為台灣沒有"絕對路權"這回事

就算是對方的錯

有受傷就是要賠錢

不然就是被告過失傷害


小弟N年前就遇過這種雙黃線騎過來的三寳

直接往我駕駛車門撞進來

報警送醫....監理所裁決下來..三寳100%過失

我不但不用賠對方一毛錢...最後現金一萬入手!

台灣也是講路權的..這種明顯違規
三寳不是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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