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離變換車道,安全距離很重要呀!


chris777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有直接明講30M
只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才有寫
所以就只是規則而已

若是這種檢舉
對方有打方向燈..要成功有得拼

變換車道要有安全距離+打方向燈,不是只做一個就行了!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國道保持安全距離的罰單,最少3千元起跳。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我只能說 這就是大家所說的 "不會開車"


我剛開車上路時也是"黑白開" 好在平常都有做善事的習慣

所以還沒有造成大家生命財產的威脅

但~~~ 我還不曾用這種危險的方式變換車道

尤其又是大白天 不應如此才對 阿彌陀佛

我只能說人外有人了~~~~~~~~

geenia wrote:
前言:版上看了很多國...(恕刪)
感覺很正常的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因為前車速度變慢,所以要往內線行駛,進行防禦駕駛.

樓主的行車紀錄器紀錄的很清楚,想必很貴..恭喜..恭喜...
白車比較正確的超車方式, 應該先切到樓主的後方, 再往樓主左側超車道切.
並非由右方超車, 若多數人都能遵守左側超車, 問題應該會少很多.

geenia wrote:
前言:版上看了很多國...(恕刪)


人家頭文字D看那麼久當然要實作一下...lol
你可以不檢舉連續變換車道(可能是因前方大車也同時換道)
但請"一定"要去檢舉變換車道不當,

今天不檢舉,他還以為是正常沒怎樣
但早已造成後車很大違險
請一定要去檢舉
沒事不要在01port文,除非找虐...
01已經變成那些生活壓力大的人,發洩的一個窗口.
無論什麼事,都會有人挑毛病出來嘴砲一下,沒有砲一下渾身不自在.
flycode wrote:
變換車道要有安全距離+打方向燈,不是只做一個就行了!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國道保持安全距離的罰單,最少3千元起跳。




在沒有發生事故的情況下

也要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有畫測距線的地方
警察才有辦法以測距槍量測是否達到安全距離而判定是否開罰


所以基本上有打方向燈的車
在沒有測距線的地方
變換車道無保持安全距離時,要舉發成功
只能說會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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