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l1234 wrote:
告發吧
反正台灣已是抓耙仔抬頭的社會柳
人人廖杯啊
社會有進步
...(恕刪)
看你這篇文
你會這樣講
真的不意外
開賓士車的人,不該是這副德性啊!
joealf wrote:
亂吐檳榔汁的,可以向環保署檢舉,有獎金,只要車號有拍清楚,
交通違規的,可以參考國道警察局的格式,各區派出所的格式,
各區需向在地派出所檢舉,各區派出所網站上均可找到檢舉信箱及方式,
新店區就找新店區派出所,但各區處理方式不一,一般用電子郵件寄送影像檔,
通常大約在6MB左右,太大會超過收件限制,在可以看見車牌的情況下,
影像檔通常只能剪4-5秒左右,否則就必須以光碟親送或郵寄,
因為沒有獎金,所以如果需要較大檔案以光碟舉證時,通常一般人會懶得舉發,
而台北市各區的網路舉發,似乎會認為是即時報案,若是幾天後舉發,需自行前往派出所檢舉,
新北市似乎比較阿莎力,只要影像清晰,事證又很明顯時,有時甚至連旁邊違規但你沒有舉證的,
他都會一併處理,但如果事證不明顯,也會回信告知無法舉證告發的理由,
所以一般能用電子郵件附檔寄的,就寄看看,能不能開單,就看他們怎麼判別了!
...(恕刪)
真是專業
偷偷講一下
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上傳容量有40MB喔
不用擔心影片長度太長
他們會再幫你轉發給所屬轄區分局
很方便的
台北市就市長信箱就好了
速度最快
效率最好
herman156 wrote:
小弟最近也一直在作這樣的事。
說也奇怪,在號稱首善之都的台北市,出門要不看到違規居然有這麼難。
1993在新加坡工作兩年,駕車在路上要發現違規車輛,就好像在台北開車一天能不看到違規一樣難啊。最近看媒體在轉述陸客讚揚臺灣人多好,真的是 orz.
想到事主違規時的蠻橫與屌傲,跟收到紅單時的錯愕,小弟覺得廣大鄉民都應該加入這個志工行列。
為你我的家人安全,為我們市容清潔,為國家尊嚴水平。
只要搜尋”交通違規檢舉”,在進入各地的分局交通隊網站,便可找到檢舉的各交通隊mail信箱及檢舉寫作方式。
于違規地點的轄區分局,他們處理起來會比較快,闢如版主的文中,就mail到新店分局交通隊,他們在確認證據
事實後,很快地有人便會收到紅色喜帖啦。
既然幾十年來我們用選票也改變不了什麼,何仿善用您的行車記錄器與拍照手機嘗試去優化我們小老百姓
天天有感而執政者永遠無感的交通狀況。反正已經比有人自己鋪馬路還輕鬆多了。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