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應敘明或提供下列事項:1.檢舉人姓名:伊永仁住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電話:02-807254542.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樹林區中山路三段178號日期:2013年6月7日時間:07:26:24違規事實內容:跨越雙黃線3.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以下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