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沒裝後面等於沒裝><" (國一南下84.8)

ecross wrote:
第一時間來的警察伯伯只問我有沒有記下對方車號,也沒拍照,也沒記錄什麼的…

我請問他這附近有無攝影機,他們只回說沒有,又言我無記下車號,這很難澄清

而且叫我下服務區做酒測時,還苦口婆心的提醒我,就算記錄器裏面出現幾台車,也無法肯定是那一台

我很容易被反咬誣告喔… 一直不斷的提醒我…

我只是小老百姓,當下能告訴我做方的只有警察伯伯,可是我的感覺是一切得靠我舉證…

我都在打轉了,如何記下車牌

...(恕刪)

警方這種態度
不意外
因為你不是大官的兒子或孫女
針對那個警察先生的苦口婆心
讓這件事上新聞吧

你後面再去裝一台行車記錄器吧
路上在跑的車子
有裝行車記錄器的應該不到一半
裝行車記錄器前後都裝的
應該更少

家裡三台車
都有行車記錄器
但都沒有裝後面的
很同情 版主的遭遇......

可是 對版主的開車習慣 也有些意見
接連好幾部大車的車陣中 出現空間可超車
是自己的話 不管左側右側 會加速通過 盡快拉出安全距離 減少與大車並排的時間


有了正確的 自我防衛 駕駛常識
比 事後 再來追究 再來加裝設備 要容易多了
1. 只裝前面好像真的不夠
2. 1:00右側超車,居然跟大卡車並行那麼長的時間,前面有很大的空檔啊
下次記得超的乾淨俐落一點,不要和大卡車並行啊!!!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樓主走外線走好好的,然後被撞
完全不認為是什麼右線超車
大家有空看一下影片吧

至於車禍原因,只要確認後方有被撞到的痕跡,就可請警方去查後面那台車吧
你有十足的證據懷疑是他撞的啊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看起來是被卡車帶到沒錯, 責任在對方, 雖然沒有直接拍到擦撞點, 但也算間接證據.

不過...樓主開車的主動安全意識不足, 以後請僅量避開大型車.


ILoveFerrariF1 wrote:
同情你被不長眼的撞了,但是你
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右線超車

第四十七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四百元以下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道路修理地段、市區交通
  頻繁處所超車者。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
  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者。
三、在前行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
  馭入原行路線者。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虫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者。
五、前行車聞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
  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了...(恕刪)


這條沒關係啦,對方造事逃逸,對都變不對了 ,還有殺人未遂之嫌。

nippontt wrote:
不管有沒有找到肇事方...(恕刪)

大大請問需要幫你詢問記者是否可採訪嗎??
我有朋友在電視台上班

沒理貓 wrote:
如果按照一般時間差看...(恕刪)


您的理論比較有問題...
按照力學來講只有這種重量等級比轎車大很多又爆速的大車,
才有足夠慣性撞到別人還可以若無其事,
如果是同等級轎車頂轎車頂人的也不可能這麼順的逃離現場~

address72 wrote:
大大請問需要幫你詢問...(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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