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r wrote:
還是你路權優越?

路權本來就在汽車那邊,
何來優越?
Davidr wrote:
我想問上列諸公

當...(恕刪)


1.真想問:您開車騎車幾年了?。若真的要就事論事,請不要用甚麼「想問上列諸公,優越?」這類詞語。

2.這事件,若找交通警察後,進入既有程序,大多數的第三者都會認為汽車駕駛最多承擔2成責任。

3.請注意看,汽車最多向右橫移不超過30公分,且全車都在白線車道內(前後輪距離右邊白線,保有一定定距離)。

4.當前車t4開始要左轉時,拖鞋這輛車子已明顯煞車,請看三個煞車燈亮。這時,摩托車還有一定的距離,位置明顯是在拖鞋右後方的。

要說這輛tercel倒楣也可,要說他沒有注意右後方來車之「應注意而未注意」,也可。

但以碰撞前後時間、位置而言,若要談路權,明顯是在汽車這邊的。


整個事故場域是動態的, 您可再仔細多看幾遍。


p.s我開車也騎車(每日騎乘)。
好熟悉的地方唷!!
那個機車有很大機率是我學弟耶
騎車別貪快阿
神車還在自己車道內,並沒有違規

Davidr wrote:
我想問上列諸公當前方...(恕刪)


汽車壓線了嗎?請問?機車騎在哪?機車道被佔據還加速穿越,

應該要減速從車子後面過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