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幾天才被一個闖紅燈的騎士給害到
因為緊急煞車而摔車
所幸是沒有撞上
我人也還好,幾處擦傷
看看自己、看看車子無啥大礙
我只跟他說自己要注意一下
然後.....我就讓他走了
那天好多人都跟我說
為何沒有讓他賠醫藥費?(我花了200擦藥...)
我笑笑沒回答
心裡的OS是:
他有下車查看代表他知道錯了
而我原諒他是對他當下良心最大的懲罰
或許他車子再發動後就忘了這件事
那麼下次或許就是他再闖紅燈被撞上了
如果這件事會在他心裡留下記憶
那麼,他永遠會為了自己曾經的錯誤而一生愧疚
不管是哪一種
他的損失都比我大不是嗎??
導正社會風氣
不是從檢舉別人的過失做起
自己的心才能決定社會風氣
原諒別人並不一定是鄉愿
apple101010 wrote:
看網兄... 這樣...(恕刪)
政府與A片的差別:一個是沒經驗愛裝有經驗 一個是有經驗愛裝沒經驗;兩者躺著幹都能上。
keithtseng wrote:
違規就是不對,還包容咧.守法的人都是白癡嗎?為什麼要容忍你闖紅燈,違停及危險駕駛.
我也不想等紅燈啊,我也想隨我意亂開但是馬路不是你家院子.不好好開你就不要開.
你的隨便造成了別人的不便,不把你拖下車打斷腿很客氣了.
我相信.. 你一定可以很客氣的...
把所有你看到違規的人... 都拖下車打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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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氣和...
得理饒人..
簡單的價值觀.. 台灣社會都無法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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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 不再回文...
我專門檢舉違規 wrote:
高速闖紅燈非常惡劣,...(恕刪)
我覺得您做了一件好事,
但,把人家的車牌 大剌剌的,放上來公眾論壇,這種行為似乎是不太好吧?
就算是重大的罪犯,也有隱私,
現在也只有企圖修法讓強姦犯的個資要被公布,但也都還沒有過...
表示,罪犯也有基本的人權吧...
更何況,是一個交通違規的駕駛人呢?
當然,不管如何,違法就是違法,沒有甚麼好討論,
不管是嚴重還是不嚴重,犯法就是犯法,
不以惡小而為之,所以就算是小犯錯,也該接受處罰,
只是,
像這種交通違規,應該多多少少每個人都有過,
但,如果換作是你,你今天違規,然後警察把你違規的情況,大剌剌的刊登出來,
你可以接受嗎?
你今天把人家的車牌這樣PO出來,
說真的,只是,讓人覺得你只是想要炫耀你付諸實行去檢舉違規的人而已。
PO在這裡,然後呢?要幹嘛?
羞辱他嗎?
說真的,你沒這個權力羞辱他,任何人也都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