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9 花蓮市中山路上佔位姐

30幾歲的女人,還保有這樣的體態,可謂"風韻猶存"

17歲時,一定是個美女

聽人家說,後山出美女,一點也不假

btw,鄺縣長以前可是個空姐

這種自我私人利益的文章
po上網路真的適合嗎?
然後又不敢用自己的帳號
只能說又沒擔當與EQ
台灣人不意外

這種事情真的是小case,這種我根本不會跟他動任何生氣
最近遇到真的生氣的是我在costco在人家停車位準備出來前三分鐘就在旁邊閃黃燈準備排他的停車位
結果他一出來後面的車連排都沒排直接就車頭插進去... 我整個傻眼...
Canon機身鏡頭年份持續整理 ericanon.blogspot.tw

jerry_liu426 wrote:
這種自我私人利益的文...(恕刪)


這樣子的話,我開飆這個新帳號會不會樓主跳出來說要告我啊?!

rickie.yang wrote:
看了另一個蓋到 27...(恕刪)


這個舉例怪怪的, 照常理如果排隊買票我朋友比較晚到排在後面, 我應該會問他要不要幫他一起買.
應該是不會"買完票後, 跟後面那個人講, 排在你後面的是我的朋友, 他要讓他接著先買"..
排隊買票也是先來後到的問題. 就這個搶停車格的意思也是一樣, 誰先看到, 就是誰早到, 管他是怎樣卡位型式, 你晚到你就摸摸鼻子離開找下一個車格吧.


還有, 你舉的例子:
A 先到車位, 可先占用無誤. <- 無誤
但在 A 讓開後, 為什麼後到的 C 車可以先停? <- 因為 A=C
A 在占用期間有其使用權利, 並不代表當 A 離開後擁有處置該處所的權利吧? <- A=C, C=A, 所以都有權利
這時以 B車 跟 C車 來看, 應該是 B車先到, B車可以停吧? <- 錯, 因為A=C, 所以C先到.
這位應該有50好幾了吧!
老師有說過要禮讓長者~
可是看到~哀
這是停車格 不是停..人..格 怎可以用人去佔呢
話說停..人..格一般都不會蓋在市中心 而且都有冷凍裝置
遇到這種的...人 鼻子摸摸 自認雖小吧 不然能怎樣


我認為應該是四十到四十五歲才對,,不止三十幾,,,
這種是在台北常常出現,新聞也報導過,只能道德勸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