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小宇╭★ wrote:
時間約晚上9點還是人...(恕刪)

當然一定是要讓了阿...對方技術這麼鳥..
鳥到這種超法..笑死人了...
最不爽的一定是..你要讓還要被他按喇叭...
他這種跑法遲早...會晚7天回家...
一定會讓,但一定會先擋個2秒讓行車記錄器把車牌拍清楚後..
未裝行車記錄器前,不讓!
裝了行車記錄器後,讓!
回家整理影片檢舉去
我會讓.因為防衛性駕駛..
開車本來就應有自我防衛的本能.
尤其在台灣.但其實本來我也沒能力做到.
需要經驗累積及一點天賦.
像樓主的情況我會本能性的看我右後方還有無空間可以開偏右一點讓他過.
但我有先說過需要一點經驗累績.
至於甚麼讓它撞拉.有的沒的情緒字眼.
個人覺得樓主看看就好.
先保護好自己.才是真的.若真撞到那才麻煩..
而且閃過後你一樣可檢舉他不是嗎?

ps.有時碰到這種的我都會笑笑說.他老媽應該快掛了.或他老婆快生了.
因為真的太多啦.見怪也就不怪了.甚至有時趕路自己也會但不會按喇巴.通常是閃燈.(我很誠實).
喇巴是警告.閃燈只是示意.開車開越久.喇巴也越少使用了.現幾乎已不用了.
換個想法.觀念完全不同了.人往往只是從自己的角度看事.
不讓他,叭他讓所有人看他沒品的樣子,這也太誇張了吧,雙黃線耶! 如果他們帶傢伙,把文山二分局的電話記起來,很快就到現場喽!
♪〞凌小宇╭★ wrote:
遠遠的就吃對向車道逆向超車卻還猛按喇叭要我讓路
怎麼可以這麼明目張膽的違規還這麼惡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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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還沒遇過
這麼誇張還理直氣壯要你讓的


讓,怎麼不讓,對方趕頭七,怎麼可以不讓!
影片一開始有正妹,正點!!

這台白色車應該"內有惡犬"
如果是我,小命要緊,停下讓他過(像樓主一樣)

在台灣開車,有GUTS的人最大! 除非立法罰逆向行駛10萬台幣

總而言之,還是自保最重要

讓~~

就讓它去吧~~


♪〞凌小宇╭★ wrote:
時間約晚上9點還是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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