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屁事一大堆 wrote:新x分局真的很多無聊...(恕刪) 看警察落淚~順道把多年往事順道提出取暖嗎?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號誌阿~路上一堆違規穿越的行人本來就該開單~你說很多飆車,殺人,販毒~在哪裡?高雄飆車是很多~還可以理解但是殺人?誰被殺了?要去抓誰啊~還有大條?誰是大條呢?大尾鱸鰻嗎?人家大條沒犯法~怎麼抓呢?違規就違規不要找藉口~當車禍發生時這些都能當藉口嗎?
jewels wrote:車主敢叭警察是對的,...(恕刪) 就我聽說的,真的是有一定地位的黑道只要是他錯,他也會跟妳道歉,你所說的是地痞流氓吧...但我也只是聽說,小弟我並不認為所有的黑道都這麼大度量。
在美國真的是這樣, 美國警察絕對優勢的執法讓被盤查的車主明確知道謹慎應對,如果大小聲警棍就先敲下去了. 但台灣道路狹窄且複雜, 要認定某些違規不容易. 這案例的違規不明顯,要盤查車輛也沒有明顯警示. 應該再跟車到容易攔檢的道路再盤查才對.skyar61205 wrote:警察盤查 真...(恕刪)
葉問加長型 wrote:好可憐,秀秀別哭外側...(恕刪) 於理來說大家會認為外切內不可以但是 不好意思於法來說 同車道不可併行 車主就是理虧況且警察也不是路旁停車起步單黃虛線也沒不能左轉事情很明顯前車超車時 警察有讓給前車空間做超車用途但畢竟警察要左轉 當然會回原本車道位置上準備左轉天知道後面還在遠方的車主硬是大腳灌油門上來想超車各位有沒有眼熟?這就是大家常見製造假車禍的手法所以並不是警察在"牠"旁邊切了就想轉實際上根本就是車主危險駕駛造成的結果更別說前方警察早就先打左轉燈了這種情況不可能給你說是單黃虛線上的視情況可超車前方車輛都要左轉了你還想超車?你是蓄意殺人還是製造假車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