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b9971m wrote:
小屁孩撞車肇事逃逸安...(恕刪)

Jemshon wrote:
之前不是有案例 撞停...(恕刪)

那篇文我記得並沒有再提到上法院更加沒有所謂的告贏告輸吧
停在停車格的車若有責任.那也是國家的錯.人民依法車輛"正確"停放停車格.機車後頭撞上.要汽車賠機車簡直無天理可言

patrick381 wrote:
我提另一個觀點......(恕刪)



停車規定
(一)停車時應依行車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
(二)停車時,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40公分;臨時停車時,不得超過60公分,但大型車不得超過1公尺。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或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

看起來可能有違停之疑

b9971m wrote:
小屁孩撞車肇事逃逸安...(恕刪)


報警吧
警方可以調附近的監視器
應該不難抓到這幾隻小屁孩

我當警察的朋友說暑假期間警方都有青少年的業績要辦
你這個案例正合警察的胃口
應該不會被吃案才對~~
我倒覺得是汽車違停
連基本的雙黃燈警示都沒有
小屁孩撞得好耶
別炮我
先不管停車的位置 對不對
他騎車 是沒在看路的嗎 ?

SHCC wrote:
基本上,應該不用量了...(恕刪)


你確定嗎?我遇過兩次這種車禍,並排機車切出來撞到我(我開車),結果都是我賠,違停的都沒事(有說要開罰單,但不知道有沒有開)連畫圖都沒畫進去?
台灣還要重北輕南多久???
之前有判例
違規停車 對方車速過快撞上去 駕駛死了 還被判賠家屬要負擔修車費用
道理很簡單 開車出過速限 造成煞車不及 是肇事的主因
如果今天不是車子停在那 而是人在站在那 你不就撞死人了
除非是彎角停車 違規停車的責任才會比較大
不過判定 也由法官自由心證
但是現在這事件來看 很多人太過著重10公分15公分
差那15公分 並不會對整件事故造成改變 並且 也不會是肇事主因(你按照限速40騎 會撞上去? 他又不是隱型車)
機車駕駛 非法改裝(車牌加燈就是要讓測速拍不到) 先不論超速(但如果附近有照相應該可以輕易調到超速照相) 未戴安全帽 肇事逃逸 光這幾項就不會讓法官站他那邊了 還有可能被加告 公共危險
世界各國都一樣 法官(或陪審團)的觀感是非常重要的


我看到的是黑色汽車違規停車,還有機車騎士的失誤,雙方的錯誤造成了這一場事故。
東大叔

sinjo wrote:
你覺得這些人以後會不會害到路人


違規的罰錢歸罰錢,但是雙方確實都有過失!!
Sagr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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