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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遇到誇張的行徑,一定會按下緊急錄影,予以舉發。
每月至少舉報10件左右。
台北市和新北市以及高速公路警察局有網路線上作業,
所以被吃案的機會很小,立案不處理就是警政單位的事情。
多半我送出的案例都會成功,
因為我已經搞清楚哪些狀況會舉發失敗,已經都先篩選了。
我檢舉的心態不是要害人罰錢,只是希望這些劣根駕駛可以收斂,
對於他自己的安全及用路人的安全都是保障。
檢舉畫面就直接放在YOUTUBE上面,將連結提供給警察,
但我就常常遇到警察以看不清楚,或是抓不到檔案為理由結案,
我的作法就是在給他一次機會,重新提供檔案或是重新檢舉。
上次北市某分局就很油條,給他第二次機會還不理我,
結果就向台北市法規會將滿意度調查評為極差,
過沒多久,該案開單,並且寄送開單公文給我,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建議大家投入檢舉行列,提升道路安全,
萬一我被照到,我也會乖乖的去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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