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環島協助充電~ ~ 台電的回應 ~ ~ 不奇怪~ 更新


shenta wrote:
二次大戰後,台灣進入...
...台電在變電所本來就有24小時的工程師,....(恕刪)


是誰告訴你,變電所裡有24小時的工程師的?
小心現在如果沒有順民意
做個懶人包明天早上台電就被拆了
因為你的電動車環島,要人家配合你,

自己摸良心想想這樣合理嗎?

還是說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60A
演唱會大型活動這種的發電機
十萬
大約是這樣
我記得

所以付給台電十萬不如付給發電機租賃商
可以指定地點待命
你既然覺得台電不好,

台灣有很多民營電廠,

你可以去試試看阿~~

你把這些條件列出來,看他願不願意幫忙...



專業的部分不想跟你扯了,前面的人說得很多,

但你顯然聽不懂,

你自以為你的要求很容易做到,以為這只是舉手之勞,

但實際上和你想的完全不一樣...

況且,台電是一家公司,他是要以賺錢為目地的,

如果台電給你報價單,我相信你看到報價後你不會想付錢的...
在小弟回文之前先聲明:請先做功課吧!!台電員工並不是"公務人員",國營事業員工只是廣義的公務人員,何謂廣義?即是處罰條例一條都躲不過,公務員有的好處一個都沒有!!
OK~~進入正題
1.因為貴公司(或團體)因為要騎電動車環島要求台電提供協助遭拒這點就立場而言台電並沒有錯,您說看不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那請問在本份外的工作並以公司設備做為協助且未向上層報備的情況下,有哪個人能夠提供幫忙?如因貴單位的事情而使該組長遭受懲處,您如何負責?
2.說請求協助的點有部分是"發電廠",但是閣下不知道各發電廠是屬於台電產業重地,豈可隨便讓人進出!如廠內相關設備遭破壞,引起區域性停電,是誰該負責?誰能夠負責?又該怎麼負責?
人家幫你是給予方便,不是應該!!請認清這點再來PO文取暖
補充一點~~台電員工領的薪水不是納稅人的錢!各電廠設備一開始是由稅金支出沒錯,不過台電早已將此項支出由每年所收電費上繳國庫,數十年來早已還本數倍!!
真的有夠AE86+1的
大頭無誤
我沒有說誰,請勿對號
larry777 wrote:
台電真的很衰
你要的...(恕刪)
我認為這問題的重點並不在台電~
而在你們自身~你們自己要想辦法解決~
稅大家都有繳~
為什麼台電就要為你們量身訂做~
自我中心過頭了吧~
台電是經濟部所屬之國營企業(不是"政府機關",是"公司")
它所能辦理、經營的業務...應該是必須要受到經濟部及行政院核准才可行(應該吧~)
或者是行政機關下達命令台電才能辦理(法令規定的樣子)
也就是說,非目前台電有的業務範圍,台電不能隨便承接~

就他的回覆"台電並無現成的設備可以配合"
應該是想表示"目前無現成的設施可以配合"
(當然沒有設施啦!不然您怎麼會請台電協助提供呢~~)
再來就是..前面也有板友提出的...
如果要幫你們設置那些電源,是要花錢買相關器材與設備及花人力去設置,
把那些器材與設備及花人力去設置這個非在現有業務範圍內的設施上,台電應該會是違法的~
再者,電廠人力部分,因為假日輪班或是值班出勤之人力是已經一個蘿蔔一個坑了,
很難有人走得開去配合你們~
如果您要說"說可以請台電多1個人出來加班配合呀",用這理由要台電假日派員出來加班??
除非是台電的上級機關有下達指定配合,台電應該也不能指派員工加班去配合,因為非原有業務
(好像會違法的樣子)

所以台電只是簡單的回應您,只是沒向您更詳細說明無法配合原因,
請您別做太多的聯想~
也所以他會建議你們另外尋求替代方案

如果說真的那麼想要台電協助配合,那您應該去向行政機關提出訴求,
經由行政機關下達指令台電才能配合,
不過程序應該會跑很久吧(公部門的行政效率我想您也應該知道的)
所以說...你們可能找錯對象了~


今天要是你們是向私人公司提出,或許還有可能得到協助,
因為它們可能只要某個主管說OK或老闆說OK就可以了,不會受到行政機關及法令的限制~
今天要是你們去派出所,警察局提出協助訴求,警察或許還會秉持著為民服務的精神替你們想辦法吶~~
(不知警察局或派出所內部有沒有你們要的電源...@@)
大頭症~前線砲火這麼猛烈~~

就不再說了

shenta wrote:
台電公關 某組長婉拒協助我們電動車環島旅行 原因回應如下:

•針對我們提出的支援需求,台電並無現成的設備可以配合
•我們規劃的地點都是辦公場所也無大電流可輸出
•另亦適逢國定假日各區辦公廳亦休息
•建議我們尋求替代方案

1. 台電沒有電,那誰有電?
2. 220V進到任何大樓,都是動力電,難道台電的大樓只有220V15A的Breaker?
再者,我想要請台電協助的有幾個點還是"""發電廠""" 發電廠沒電,哪來的電?
3. 照台電的說法,大家今年的4月5號大家要準備會沒電用,因為沒人上班,發電廠也沒有上班。

就算不能全程協助,也至少幾個發電廠的點,尤其是花東地區,協助一下。

但,台電的這位組長,應該是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樣的公務員,擺明了就是別人的事不關我事,只需要自己好,社會是否進步,是否可以為大家多做些什麼? 對於那些自私自利的,是不會去這麼想的。 我不會怪政府,或怪整個台電,我會怪這組長與公關部主任,或許在台電,還是有很多好人願意幫忙,只是我沒聯絡到而已,下次寫信去他們總經理室看看,看看台電的總經理對於民眾是抱持著"我是官,你是民,你要來求我"的態度,還是親民。

台電本來就只是我的備份方案,所以我並不擔心他們不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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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一下後面的回應:

1. 台電是台灣唯一能買賣電的企業,你要買電你不去找台電就是違法,那我不找台電買,找誰買?
2. 設備我們本來就有準備,本來就有打算不靠任何人也能完成。
3. 我一開始就表明很樂意付款使用,需要"協助"而已,台電在變電所本來就有24小時的工程師,對接線接電本來就是專業,如果接一個Breaker都認為是大工程的話,那太說不過去。
4. 台電可以不賣電,那以後是不是醫院也可以拒收病人?
5. 我的邏輯是公家單位本來就是解決人民各項需求,台電解決人民對電的需求,台電不給電,那誰來給電? 而私營企業是無形之手,盈虧自付,與公家單位相同必較是錯誤的想法。
6. 我說得很清楚,我認為是這位公關部員與其主管的問題,不是台電全體,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就是因為這種觀念才把台電搞得年年虧損,不會因為我今天付費充電,把台電搞得虧損。
7. 這位組長大可用這機會幫台電創造"親民","愛民","友善"的印象,但是卻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方式處理,當然會讓人感覺不好。
8. 220V的電60A根本不算什麼,一般大一點的學校的合約用電量都是上千安的。

我本來就知道我這樣說會得罪些人,會變成壞人,但是如果因為我變成了壞人,而讓台電與各政府機關對於電動車充電變得更友善的話,我願意做一輩子的壞人。 人活著是為了什麼? -不老騎士 <- 我很喜歡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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