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obat1 wrote:其實訂這價格就是不希望太多人買有錢人當高級白老鼠,來讓整個系統實際運作 正解!一開始就降價大促銷,電池站跟不上來,後續抱怨只會更多,何必惹這麻煩。這個價格相信空間還有,有人想先買嚐鮮,後買者等降價也是很合理的。
presario2833 wrote:http://store...(恕刪) 花12萬多買一台機車,車上還有東西不是自己的,得當祖宗一樣對待,這錢我花的起,但這電池條款真的是把買的人當白癡當潘仔嗎?我好幾年前到杭州,人家滿路上都電動機車跑的嚇嚇叫,哪需要賣到這麼貴?別人整台車都沒gogoro一顆電池貴..想錢想瘋了嗎?
GOGORO原本可把台灣的機車徹底改變,但很可惜他把開發成本攤在前幾批車種賣價,且還有唯我獨大的自傲,如此售價貴的讓眾人買不起,只能讓吃油的機車續賣,無法自佔一塊!如把開發成本攤10年,每輛售價降到4-5萬,相信台灣滿街跑的吃油機車10年內很快就可改為電動機車!如此GOGORO應還是會賺很多!所以GOGORO的短視很是可惜!
旋 馬 wrote:我就來分析算一下,...(恕刪) 你的比較法也有落差,買了車難道只騎兩年? 怎不用5年8年10年去攤提成本...2年後每月租899元有多少是被賺走....GT125 機油保養用原廠一般貨不用250...保養維修方便性?(現階段小機車非大問題 隨call隨修隨好 就省時省力)後續除了保養還有維修,國產機車維修價格一般小民都略知一二,目前對這台小小綿羊靚車完全無解...花錢修車期大概2年後才會是高峰牌價12.8萬 保車險與機車售價5萬的價差? 高貴車輕小 會不會容易被幹走被殺肉? 相對易遭竊保費會越高?
Ferret wrote:為什麼 Gogoro...(恕刪) 文內述....四. 電池所有權使用者知悉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為Gogoro®電池之唯一所有權人,使用者對Gogoro®電池均未享有所有權、其他物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任何權利。除依本方案享有使用Gogoro®電池之權利外,使用者不得對Gogoro®電池主張或行使所有權、留置權、其他物權或任何權利,且使用者無權將Gogoro®電池之任何權利或權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這句話是表示...電池是Gogoro®電池服務商的嗎不是電動機車的使用者的???有誰可替我解惑
沒錯 GOGORO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月租制,這間公司想依循汽機車燃料稅模式統一徵收費用,但殊不知大多數民眾對於這種通吃費率早已反感許久,本來就應該使用者付費,一個月500KM跟一個月2000KM收費標準一樣完全不合邏輯,這般不公平的收費標準注定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