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耗能新規嚴3成 逼車廠推電動車


肥貓宅男 wrote:
所以少子化減少人口...(恕刪)


人口密度高,生活壓力大、資源不足,生理自然調節就會不想生,鼓勵生育是本末倒置。
電動車也可以很耐用emoving里程5萬公里達標
這種貧弱標準對車廠來說問題應該不大 就是大馬力跑車會受影響而已
問題還是出在環保政策多半愛拿基層小市民開刀 大老闆卻睜隻眼閉一隻眼的心態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問題還是出在環保政策多半愛拿基層小市民開刀 大老闆卻睜隻眼閉一隻眼的心態...(恕刪)


環保是公民責任,老派的講法是惜福積陰德,本來就該自主做的事,不需要因為政策規定而抗拒。

你所說的大老闆應該不是指老闆個人吧!
而是指工廠污染問題,這要回頭檢視當前民意對政府的訴求是什麼,如果民意對政府要求經濟優先,一切都以拚經濟為考量,那政府也只能對財團開方便門。

我個人觀點,應該要求政府落實改善生活環境,要求公平合理的分配才對,現在反而要求政府拚經濟,那等於要求政府去和財團妥協,然後貧富差距日益嚴重,空氣品質無法改善,一切都是拚經濟惹的禍。
電動車也可以很耐用emoving里程5萬公里達標
cbeck wrote:
環保是公民責任,老...(恕刪)


拼經濟? 講的好像是拼經濟的錯一樣
要不是你們家長官揣摩上意把老車 環保議題假借拼經濟往死裡打 把台灣半數的人變成仇家 你們怎麼會搞的那麼慘
對了 既然你都自己跑來回文
你們家長官還好嗎 他丟官事小 你們輸那麼慘你們氣不氣 早就跟說過你會被他害死
現在剛好給你機會澄清 老車加嚴強制淘汰還做不做 大家都在等消息
先跟你講你們這次再輸 大家都要坐桶子飄去菲律賓了喔 想清楚一點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對了 既然你都自己跑來回文...(恕刪)


我因為關心環境議題,所以一直都在這個板,落實環保是每個人的責任,板上每個人都是代表自己發言,不要瞎猜別人的身份,選舉誰贏誰輸我不在乎,我只要社會不斷改革進步。
電動車也可以很耐用emoving里程5萬公里達標
cbeck wrote:
我因為關心環境議題...(恕刪)


那我就不預設立場的問一下
空汙法修法 規定工廠超標一千倍要開罰 汽機車超標兩次就可以吊銷牌照 這種法規到底有沒有偏向大老闆
要是公平 工廠排廢超標兩次就算不吊照 也要停工吧
難怪空汙一直改善不了 反而晚上下雨空汙都可以超標這麼多 阿偷排在一千倍以內就好啊 反正看不到又不會罰
這一點老百姓都想得出 當官的想不出嗎
> xboy200: 驗車法規愈來愈嚴!但空氣品質卻也愈來愈糟!這說明了什麼?...

看問題, 因果關係要搞清楚, 不要被農場洗腦了.
驗車法規愈來愈嚴, 但是車子也越來越多.
"高能效省電電器越來越多, 可是全國用電量也一年比一年越來越高?"

而 "空氣品質卻也愈來愈糟" 是事實嗎?
至少今年的空氣品質(雖然還有很大努力的空間), 就比去年的好很多, 去年又比前年好~
(不相信政府數字? 請自己去看民間的2017和2018顏色的差距 https://purbao.lass-net.org/)

我們來依你的句型邏輯來看一下造句練習..
"夏天用電量很高, 冬天用電量較少, 而且還有降載, 但冬天空氣品質比夏天糟很多! 這說明了什麼?"
任何不同職業的人民,都可不預設立場的問一下,但是只有政黨不行,一定要預設正反立場
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一體兩面,在勞方與資方的切身利弊不同,就需政策規劃
偏向資方,就有圖利財團之嫌,偏向勞方,財團無利可圖,那麼財團有何誘因要投資,促進產業升級及經濟繁榮?

沒有人要空汙,舉世皆然,只要有產業投資,就會產生污染,因為目前的科技還不足,這是兩難的取捨問題
縱使,韓總大力推展的旅遊觀光業,也會產生污染,目前要拼高雄經濟,許多污染應會被睜眼不見吧

空汙法修法,規定工廠超標一千倍要開罰,汽機車超標兩次吊銷牌照,法規是否偏向財團,應有討論空間
空汙法修法,應看立法目的,是要如何減少空汙,這才是重點,搞不好資/勞方/人民,都覺得權益受損,所以無法用公平來看

以全世界產業發展軌跡來看,空汙只會一直增加不易改善,除非,選擇了不發展經濟
你看,川普為了發展美國經濟,連空污都不管了,所以,就看人民當時的取捨了
> Stereophotography: ...
> 空汙法修法 規定工廠超標一千倍要開罰 汽機車超標兩次就可以吊銷牌照

"工廠超標一千倍要開罰"
比較精確的(官方)說法是..
"工廠只要超標就會開罰(行政裁罰, 罰錢, 吊照等), 工廠超標一千倍會有刑事制裁(也就是說會被抓去關)".
汽機車吊銷牌照也是一種行政裁罰, 不是刑罰.
既然說是 "刑事制裁" 表示真的要制裁的話在法院須要明確證據,
"1000倍單位時間濃度" 是很瞎, 999倍長期偷排的反而不會被關.
這條不改一定一直被唸 (例如改較低倍數, 或像交通違規以次數或點數計算, 但這些都是行政罰的標準~ 用來當刑罰的標準, 法界恐怕不會同意; 例如, 交通違規很多次記很多點的人要抓去關嗎? 除非酒駕撞到人才能關吧~
反過來說, 照同樣標準, 汽機車超標1000倍要抓去關嗎? 不這樣訂, "這種法規到底有沒有偏向汽機車?");
但其實你訂再嚴, 以實務上看過去案例法院也會隨便放人 (就像先前幾個著名的排汙裁罰案例被法院取消).

這邊有一篇主張只要超標就 "抓去關" 的,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29/1324084/
為了證明立法沒有偏向誰,
汽機車也要比照?
看你同意嗎?

成急思汗 wrote:
耗能新規嚴3成 逼...(恕刪)

有逼嗎???

15年前補助領到爽,要二陽研發電動車看看推出什麼東西。
結果gogoro 12 推出後, 政府要力推
睿能换電為公規結果, 說獨有睿能
結果政府不做為軟掉, 在看看光陽推
出什麼規格, 這種xx 東西要消費者吃下, 市場是個老師會教訓, 看光陽銷量還是經銷商吃下, 一般消費者買的可能只有個位數, 或者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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