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綁架車子或是拆零件,最低階的會去綁小貨車偷拆電池,高階的會去搞雙B。會開貨車去搬整台機車的,會鎖定找銷贓快的與風險低的。一樣要犯罪,風險控管與轉手獲利是絕對優先的。如果是要惡作劇讓特定人損失,說實話,蒙面,買桶油漆,整桶扔入對方家裡或是營業場所,抓不到兇手,沒作案痕跡也一樣巨大損失。為什麼要對一部機車下手又拆又拔呢?犯罪是要看場合的。一些歐州人來了台北,發現大家都敢拿著高價智慧手機滿街走不怕被搶,還會感到驚訝咧!很高興整串樓看下來,沒有太多鄉民有作奸犯科的概念,可喜可賀,國之甚幸啊。
CUFOX wrote:如果是偷去殺肉賣,偷小牛的比較容易,甚至不用殺肉就能賣了。但Gogoro電池的問題是它賠償定價高,會讓勒索者有很大的利潤。...(恕刪) 小偷容易(罪)/好抓(罰)還是勒索容易(罪)/好抓(罰)?
CUFOX wrote:這你就要問警察了。不過gogoro後來又改規則說失竊免賠,所以基本上不用擔心這問題了。 所以我的理念馬上就實現了其實也沒什麼, 只是就邏輯合理性來思考而已, 這樣的設定才合乎邏輯
wecaleo wrote:.....只怕是gogoro銷量不好,連上游供應商都不屑花功夫去做....(恕刪) 您這句話很三條線欸。如果費盡心思的綁規格,在普銷之後會被破解。那幾乎只代表2件事,一件是gogoro笨到不曉得此事,要不就是gogoro根本沒打算要讓車子普銷。如果是後者,那根本是打從一開始就打算吃死那群嚐鮮族呀。以一家後台股東政商關係良好,一開始就故意註冊在開曼避稅的公司,有可能這麼惡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