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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ferman2 wrote:
讚啦,騎在馬路上嗎警察杯杯會關心嗎
ssfsports wrote:
只要戴好安全帽,遵守交通秩序,一般警察也不會理電動車的
這看起來就超過25公里,自己運過來看起來就是沒型式審驗合格
又沒合法掛牌,那是警察沒抓而已
不要到時候來哭喊怎麼被開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下,自己看
這可是有被開單真實案例哦
第69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第 32-1 條
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
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
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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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幾個光看照片就說小牛是好車一台的真是讓人無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