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電池手把斷裂砸到腳趾骨折、車禍濺血 (懇請提供類似案例)

roger710921 wrote:
劇痛中她繼續騎車


說真的,是有因果關係,但是"劇痛中她繼續騎車" 就讓人不解為什麼要強行上路呢?
這在法庭上有的攻防了。
發覺幸福於平淡生活中
程序問題gogoro沒考量到
請gogoro在換電站
支援問題裡面


增加“被電池砸腳回報”系統


系統裡面只有電池損壞回報
假如換電車主沒帶手機出門
要如何有效回報 所以才會延伸出
去醫院過程中的事故

以後就是砸到腳
原地按螢幕回報且要迅速簡潔操作
原地等救護車
這樣最安全 反正睿能說
你在換電的當下都有錄影
也有保險 。
比較像現行便利商店ATM提款機
有電話筒,只需按上面號碼簡易操作
就可以聯繫到服務人員
臺面下協商拿21萬
可能就精神撫慰十萬的意思
上法院還要有讓法官心證
是有得拼 還有蒐集證據
甚至請律師寫訴狀比較保險
畢竟三十幾萬不是小數目
假如老婆是從事服務業比較需要門面的或比較愛漂亮(臉書上生活日常喜歡拍照都可以當理由) 可以往醫美醫療微整為訴求
走消保會無效 直接刑事告下去還比較有力

很多腳趾頭裂掉的當下只有痛
其實都不知道裂掉 要等到第二次或多次踩踏(例如停車腳踩在地上或用到腳趾頭出力)
才會有疼痛感覺 車主真的很有可能就覺得痛而已 所以騎了一小段路
就腳撐地後的痛爆(疼痛感就依個人體質不同)而有其他不正常的騎乘方式
就自撞車
可以搜尋腳趾頭骨裂
很多都是撞到當下不知情
但是出力會痛 甚至照X光才知道有裂掉
上網只看到一張電池把手斷掉的照片,
心裡只覺得台灣工程師真的不會設計產品,
這家公司一直只想推新機車
但是最重要的電池問題一直不好好處理
明明就是主要靠電池收租的經營模式
像這種電池蓄電力降低與電池提把斷裂
本來就是時間的問題
一顆電池這麼重,長期使用下來提把變質劣化斷裂可以想像的到
每次一發生問題就只會調降月租費來安撫
但實際電池問題始終沒有解決
光看事件緣由就辛苦當事人與大大了....

受傷的代價的確很大,祝早日康復
先說 , 我很同情你老婆的遭遇 ,
但是骨折跟後續的車禍有什麼關係?
上了法院 , 你被法官打槍的機率很高 ,

就像你出車禍的求償 , 如果冒出一個不相關的事項 , 正常人都會要求舉證因果

最後還是祝你老婆早日康復
我的理解與提示詞

某甲 更換電動機車租借電池時,電池手柄斷裂,導致某甲腳掌背骨折,但骨折當下沒有劇痛,因此某甲決定前往上班。然而過程中漸漸出現的劇痛使某甲恍惚分神 以致車禍。

想知道電動車租借電池之服務商,在此事件有何責任。

CHATGPT:


在台灣

對骨折的責任:若電池手柄本身有瑕疵,服務商可能需負產品責任,並賠償醫療費、勞動損失等。

對車禍的責任:若某甲能證明骨折導致專注力下降,則服務商可能需負部分賠償責任。但法院可能會認定某甲有部分過失。


在美國

產品責任法適用:若手柄有瑕疵,則服務商可能須負無過失責任(Strict Liability)。

對車禍的責任:法院可能會考慮「相對過失責任(Comparative Negligence)」制度,將某甲的選擇納入考量,減輕服務商的責任。


總結:服務商可能需要對骨折負責,但車禍部分可能會因「相對過失」原則而減輕其責任。


--------
我個人建議,千萬不要去提 多大的公司,賠這點錢差異不大。

而是盡可能去證明骨折是車禍主因,
避免說 覺得怎樣 如何,有決定就有責任。

不知道電池會突然砸下來,
更不知道被電池砸到會造成骨折。
而未被察覺的骨折是造成車禍的主因。

此外救濟方面,勞保條例中。
勞工於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而受傷,
可依法申請職業災害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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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專業還是需要請教律師,
不過和生成式AI 討論也有一定的幫助吧?
提告負責人過失傷害了嗎?
roger710921 wrote:
[2/26凌晨更新]...(恕刪)

雖然我接下來講的話很渣很無良,
但看到騎狗肉車出事我真心忍不住笑開懷了,
當年,狗肉開賣找了一堆網軍、水軍炮轟所有質疑的聲音,
打著環保、愛地球名義,站在聖人的高地,到處罵別人毽人,
現在,我只看到空污更嚴重,月租費都比油錢貴,
修車修到歸懶趴火、保養、維修的錢都能再買台新車了。
你愛地球、支持環保,不能成為禍害自己藉口鴨~
好好保重地球....不是~是好好保重身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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