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ta wrote:
我一直在想這篇到底應...(恕刪)
isamuchen wrote:
..這個"電力網路"能給消費者(使用者)帶來何種消費益處?.....(恕刪)
不用益處!
商業經營不見得需要帶給消費者什麼益處,只要能達到壟斷,消費者就僅此一家。
至於達到壟斷的方式非常多,常見的方式是母企業超大,跨域直接吃下半個目標市場,其他自然就萎縮了,鴻海滿常用這招的。
另一招是政商關係,這招台灣以前非常常用,熟知的救國團、愛盲筆、還有現在很多人都知道而我不敢寫怕被告的公司,當年都是這樣走上來的,甚至幾乎台灣大型一點的公司都曾經多多少少要向這種政商關係靠攏求平安。
這招理論上是可以靠完全的民主來制衡,但實際上連美國都很怕這隻怪獸,更別講還在半成熟期的台灣。
小店家的玩法和資本壟斷市場是不一樣的玩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