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有人提出換電依次計價不要月租的想法,可是電池貴容易老化等因素,月租費成為必要之惡。
我提出的構想是這樣,歡迎討論。
1.車子內建小容量電池,不裝換電站電池時只能短距離低速行駛於換電站與停車點之間。
2.換電以次計費每次10元,使用時間3小時,超過3小時再收10元,3小時內騎到沒電要再換電一樣要10元。
3.日租方式每日100元,24小時內不限次數換電。
4.內建電池可自行攜回家充電,換電時也可同步充電。
這個方案針對很少用車的人設計,不適合每天通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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