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一點懂p大是說樓主堂弟要他分多次刷卡再拿其中一張刷卡單當其他客戶訂金而把這個客戶收的現金訂金自己花掉了?那另一位受害的車主呢?還有經銷商有證據認為是樓主授權堂弟這樣做的?最近01的爆料最後都是反被炮先來占位置
樓主跟堂弟如何不是重點,重點是,車款付清了嗎?如果付清了,請交車,交車後,若有什麼問題,要提告再提告。早知道車商有這招,我買東西、吃東西都可以不用花錢了,東西先用了、先吃了,付錢時可以說我要先確定東西我使用上沒有問題,或是食物我吃了,但我要先確定對我身體無害,我才要付錢?什麼?不能等?那一定是你的東西有問題,不然,為什麼你們急著要收錢?P大,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有什麼親戚關係都不重要匯款分幾批也不是重點重要的是,錢匯進經銷商戶頭,金額數目都正確,那就得交車給客人沒有任何理由不交車,若是如此,那只好法院見在此之前先找蘋果,東森,再來消保會開個會,訴諸媒體應該將這種惡質的業代行徑告知全台灣,避免還有人深受其害再來讓太古知到底下的經銷商如何的放縱自家員工打壞名聲,或許會對該業代提出告訴現在媒體很缺新聞,這種新聞,我想很多家都搶著爆尤其蘋果的人肉搜索功力實在嚇人,該業代的身家可能都會記載的一清二楚吧?再加上個示意圖,該經銷商應該也會抱著頭燒。
太誇張了,要買家自行跟業代求償。買個 車,還要這樣。AndreXan wrote:目前看起來...業代的確詐騙經銷商的錢經銷商不甘受騙轉而高度懷疑買家聯合業代堂弟聯手.....但是經銷商苦無證據因此不敢明說只好要求買家自行向業代求償然而並無證據顯示買家聯手詐騙因此將來訴訟起來經銷商還是必須向買家負責經銷商倒是可以另行向業代求償
文章好長~~~~好多人有好多想法我只知道,業務代表公司業務違法是公司要負責客戶訂了車,除非有證據顯示是客戶內神通外鬼不然公司就是要負責看完整篇,我沒看到什麼證據證明是客戶有問題告上法院或是上調解庭吧,違約金起始日式從8/4還是5開始算的後面都有利息費用為了一個業務,陪了公司信譽,怎麼算都不划算
如果是這樣...看來還有很多沒爆出來的受害者阿...只能說遇到任何業代還是得自己小心,不論是誰介紹或者認不認識都一樣以這個案例來講,買家都把錢匯到經銷商帳戶了,都是標準做法還會出事那到底以後要怎麼買車才安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