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小肉 wrote:
你到底是消費者還是廠...(恕刪)
小豬先生不用怕告的成跟能不能判是兩回事
奴性重比較像合理的評論範圍~並沒有貶抑對方人格之意
如果罵人是豬狗或說髒話等明顯貶抑對方人格、名譽的才會觸犯310或311
以上是實際從事法學業友人跟我講的~建議你也多結交一些真的有學法的
比較不會被人隨口說說就唬到
morecsm wrote:
我所說的假議題,精確的說應該是說在現有消費者提這主張的條件還不成熟下,冒然提出,是無法讓對方屈服而接受我方的主張的,反而有可能會讓對方輕易防禦甚至反擊,在這樣的情況下提出主張不會有效果的,所以小弟說這目前是假議題,並不是我反對太古提供十年16萬公里的保固服務,請別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