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我太太買了YETI 1.2天窗版
當時業代建議的保費內容如下
華南產險公司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每一個人之傷害醫療 20萬元
每一個人殘廢/死亡 200萬元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 乙式:免自負額
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第三人責任保險
每一個人之傷害500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1000萬
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60萬
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險附加條款
每一個人傷害300萬元
每一意外事故傷害1200萬元
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殘廢/死亡300萬
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1000元
最後結算的時候刷卡約33000繳了這筆款項
但今天業代打電話來說保險金算錯了須要再多繳5000
但先前已經白紙黑字寫了原本的金額也已繳了款項
請問一下各位業代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需要配合繳款?
如果不繳款是否會影響到原本的保險權益..謝謝大家的意見
PS:因為YETI訂的是是天窗版
車子費用算成101.3萬(這不知道合不合理)
此外我們沒有用限定駕駛..駕駛人年齡約35歲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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