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an_755136 wrote:如提,想請問大家,借...(恕刪) 拼不了的,鎖定後,他一還原又可以繼續用了.要拼,直接聯絡他比較好.看來樓主應該蠻年輕的,建議還是花時間去結識下個女友比較實際一點.
不需要馬上就走到提告那麼麻煩先發個存證信函過去告知期限內不歸還的話將以侵占罪提告一般人收到存證信函就會乖乖還了一百多元搞定又可以嚇嚇他存證信函去郵局網站下載用WORD就可以編輯了印三份,拿去郵局窗口說要寄存證信函一份寄給對方、一份郵局存證、一份自己留存如果想玩大一點還可以發給他的父母跟男友最好內容描述一下物品狀態有IMEI序號更佳要是他還一隻壞的或摔過的給你就再發存證信函要求他賠償否則將告他毀損還你時最好有公證人在場或是全程錄影
milan_755136 wrote:想不到大家這麼熱烈回應,大家也可以當作參考以後不要一時衝動做傻事,未來還很長,不要最後才再後悔才是,謝謝大家的建議!!!至於手機的部分,就算了,讓他去吧,錢再賺就有了拉~~~~得到經驗比較重要!! 不嘴砲,真男人。
充滿好奇心的我決定從網路傳簡訊給她,請她把我的東西還給我(不只手機,還有其他我借給他的東西),結果發現我搜尋步道他了,可能是已經重新還原過了吧,因為LINE他重新把我加入好友,應該是重灌所以程式自動把我加入,我真的覺得"人不能沒有臉",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