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不敗 wrote:聽另一方說法非法協作(恕刪) 林務局一直利用他們口中的違法機車等到利用完了. 就說你是違規真是官字二個口記得去年少年郎五包泡麵想去走能高安東軍事件嗎?好的他在天池被找到後林務局半夜要求協作騎機車載少年下山這時候林務局就忘記了那個機車是違法的而且明明天池山莊是安全的為何要半夜騎機車走能高越嶺?這時候騎機車又變合法了?就像台灣每次風災要救災的時候就利用台灣那一小群玩吉普車的人去山區運補因為只有他門進得去這時候我們政府就會選擇忘記這些車改底盤,加高,改大輪子等到救災結束後就開始找你麻煩說你非法改裝都是一個樣子拉官哪(星爺的這句經典台詞用在台灣真是再適合不過)
其實像這種山莊沒什麼管理就是好的管理了,有人常用的就會自主維護,沒人用的就會自然壞去,輕度的管理由市場機制去管控,當然蓄意破壞部分是不可以的,但管理過度其實是不需要的最近十幾年來因商業團的增加,之前默默付出的原住民比目前看出有利可圖的企業財力當然是被比下來了,所以當然擋不住這樣獨佔商業模式,其實應該更開放而不是獨佔管理利益最大化給財團企業
在舊的高山協作業者方面,就是因為是原本的既得利益者,突然之間失去了龐大商機,所以找民代,操作輿論,妄想就地合法〈過去根本是違法運作..騎車、佔位〈營位或床位〉〉,所以說甚麼要照顧在地原住民或嫌新團隊餐點貴,我覺得都是在混淆視聽,該打一大板。南投林務局〈處?就是主管機關啦!〉現在敢把事情翻到檯面來,有勇氣,値得讚許,我覺得該給個將功折罪的機會。甚麼罪? 舉個例來說,以前有個笑話,在地的民眾都知道賭場、酒店、妓院在哪?只有管區警察不知道。天池山莊改建完成那麼多年,山友都知道機車運補〈上媒體過不知幾次〉,山友都知道有商業協作在擴大營業〈睡袋、餐飲、帳篷一應具全〉,歷任莊主明眼在看〈不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意見嗎?我跟我朋友都在想說賺很大喔發國家財回扣一定不少〈我沒證據,沒誹謗意圖,但就一般人認知一定會這樣認為〉,主管機關的上級機關或更上級機關沒感覺嗎? 主管機關如果沒有建立制度,以後越好走的路線、越好住的山屋〈就是那些要搶抽籤搶排隊的山屋〉同樣的事情一定繼續發生,畢竟有穩定客源在,就有利可圖,賠錢生意沒人做,殺頭生意照樣做。總之,這次主管機關敢出頭改善,我是持肯定態度〈敢讓此事浮上水面,說不定有人會掉官〉。天池山莊跟國內其他山屋相比,是有機會學習日本高級山屋方式經營的〈我不反對用機車運補,降低售價提升品質〉,希望這次的改革可以做為借鏡。
橘子kiki wrote:在舊的高山協作業者方面,就是因為是原本的既得利益者,突然之間失去了龐大商機,所以找民代,操作輿論,妄想就地合法 說這樣有點不公平其實這個工作在以前沒什麼人要做 ,能做的人也不多,而原住民只是在其生活區域內可做工作之一,而龐大商機也是他們開發出來的,後來廠商只是因為財力雄厚直接獨佔,為何之前不管,是因為也只有他們能做了,那時哪個廠商企業會進來, 所以說是既得利益者一點也不公平,是大家都不做由他們來先來承做所以後來利益大了,後來者就會獨佔,這樣沒幾個會覺得可以的,所以不要說操作,對他們只是討生活, 也是辛苦錢,後來者的開價才是暴利,還有不要對他們歧視,用賭場酒館妓院去比喻,感覺真的蠻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