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531215 wrote:昨天不也2位山友也搭免費直升機下山理由之一:腹瀉71歲紀榮宗、67歲周泰夫參加台中登山會「南三段縱走」,9日因高山症及腹瀉,在天南可蘭山就地紮營待援...(恕刪) 重點是高山症吧?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生過高山症反應嚴重的高山症是會送命的不要學某媒體挑自己想聽的講
我個人覺得請這次大發厥詞的某家屬正式道個歉是應該的但為什麼救援費用要全額由康先生支出?他每年繳的稅少說也有百萬以上跟那些每年都不用繳稅的國民比起來他有多享過什麼權利嗎?急難救助如果一定要使用者付費那以後因為抽菸引起的火災是不是要先付費才滅火?因為年輕時不運動大吃大喝引起的代謝疾病是不是健保就不必給付?這次事件會引起大家反應純粹是因為家屬發言太機車, 加上某媒體不斷火上加油就別再衍生出別的仇恨性發言了
吽吽牛 wrote:+1新聞來源:htt...(恕刪) 對阿! 他弟弟是一條重要的生命~~~救災人員是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我以前在上災害防救法開宗明義就說道~~~"救災弟兄的生命安全為第一優先!! 其次才是傷重人員..."因為救災弟兄的存在, 是"公共財", 你活著可以救更多人,如果冒險救災, 導致的後果可能是一組人的犧牲.....人性本來就自私! 自己的家人受難甚麼話都說得出來~~今天他自己一個人爬山, 缺乏同伴支援, 還有人說他是"故意離開爬山隊伍"到別的地點去!這種人自己本身就應該注意而未注意, 今天苛求救災人員, 要人家以命犯險去救他!!
為啥壹電視的新聞是說宏達電工程師呀???其他電視台就說是宏達電經理呢???坦白說34歲坐上經理位置真是神人呀提個建議喜好爬山及挑戰高難度的登山專家們第一次遇到山難可不收費若第二次遇到就要使用者付費這樣的提議會被砲嗎
引言:其實消防局救援在山難這一塊本來就缺乏訓練、高山救援幾乎都是靠民間單位支援才能完成任務問題雖是如此,但你默默地做就好,到最後還要把所有功勞都攬在己身.重點是:台中市消防局說神鷹登山隊裝備不足且斷糧.但神鷹登山隊卻說:是他們把糧食給了台中市消防局,才造成神鷹登山隊斷糧.這兩造定有一方說謊,這不難查證.只是新聞鏡頭出現一輛停在直昇機降落地點多時的台中市消防局救護車,而市長的慰問花籃還擺在緊急救難的救護車的上頭,真不曉得是不專業還是作秀作過頭了.
ˋx,有人叫你去爬山嗎? 那人力 油錢 是你要出嗎?http://tw.news.yahoo.com/%E5%BA%B7%E5%90%89%E6%88%90%E5%AE%B6%E5%B1%AC-%E5%B1%B1%E9%9B%A3%E6%95%91%E6%8F%B4%E6%87%89%E6%9B%B4%E5%B0%88%E6%A5%AD-035111616.html這就是他的姐姐說的
我也贊成 康先生付費~ 使用者付費很合理~最好以後要登山 政府先立法一條 搜救險 ~(可購買搜救費用金額 例如每100萬搜救費用 要1萬元購買)那麼出事搜救的費用 在購買保額度內 費用內全免車子拋錨 請拖吊車都要付費了 (這是私人公司 和公家單位無關)那車子違規被拖吊 要負保管費和罰單 (這總是公家單位了吧)
家屬感覺自個是A咖的樣子~~非得救到不可~~人有兩種嘴臉~看的出人心好壞一種是:拜託拜託幫幫忙~好心幫幫我~另一種是:這是你本來應該就要幫我的~還幫不好~我看登山客以後再有救援事件~後果就只會被砲而以~因為一顆老鼠屎壞了整鍋粥~
setup54321 wrote:我也贊成 康先生付...(恕刪) 那我也贊成水上活動發生意外由使用者付費雇請救生員或救難船艦 (游泳潛水是你的私人興趣)交通意外由使用者付費雇請救護車和拖吊車 (騎重車開跑車兜風是你的私人興趣)火災由使用者付費雇請消防車和消防員..對了還有水費 (去KTV唱歌是你的私人興趣)什麼跟什麼嘛最好是做什麼活動都自付風險, 都不必有公家的救難體系這樣都不用繳稅大家最高興